青海省采购中心党支部获双表彰
作者:马宝生 发布于:2008-07-11 10: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在中国共产党诞辰87周年“七一”表彰会上,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青海采购中心)所属的省财政厅机关第四党支部被评为省财政厅“先进党支部”,同时又被青海省省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称号,受到双表彰。
据了解,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所属的省财政厅机关第四党支部,在开展的“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大” 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这个主题和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和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到“六要六防止”,有力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全省树立了良好形象。特别是近几年人员素质不断提高,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拓宽,操作进一步规范,仅2007年就完成采购计划8.04亿元,节约资金7725万元,节资率9.6%,政府采购以操作规范、公开透明和取得的成效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抓学习 强素质
近年来,为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切实加强干部的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青海采购中心除了积极参加厅里组织的各类学习外,还组织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思想素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在狠抓作风建设方面,青海采购中心努力搞好“六查六促”活动。全体按照厅党组的安排,结合中心的特点和实际,认真开展了“查办事拖拉、促优质高效,查执行梗阻、促政令畅通,查作风漂浮、促求真务实,查因循守旧、促开拓创新,查违纪违规、促勤政廉政,查推诿扯皮、促内部协调”的“六查六促”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中心的作风建设。
为了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支部还积极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参加厅机关党委以及工会组织的各种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并适时组织党员上街开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法规的宣传。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努力激发党员“当好排头兵、永葆先进性”的热情,支部还在党员中积极开展了党员承诺工作,不但做好调研工作,还积极地开展与农村党员干部的互帮互助活动。
抓制度 促规范
青海采购中心今年在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中,按照“健全制度、严格落实、扎实推进、收到实效”的目标,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现有法规、制度、办法的落实上。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工作规程》,建立管理规范、方便操作、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流程,为下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电子化采购平台创造条件。制度建设加强了,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也随之改善,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具体执行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功能的发挥。
抓落实 促工作
今年青海采购中心在抓落实上下功夫,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拓宽,操作进一步规范。中心严格按省采管办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按照确定的采购方式、采购品目、采购数量,依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组织好每个项目的采购事宜,并对各种采购方式要求限时完成招标的规定,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已完成采购规模近3亿元,平均节资率为 7.1%,支付率33%。其中在两批次救济粮采购和抗震救灾物资的中,青海采购中心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放弃节假日利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快速制定采购方案,为了保证这三类物资的质量,打破常规,对生产企业和供应商进行全面质量监控,并及时组织实施,得到了有关部门好评。
抓宣传 促廉政
今年青海采购中心还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第一季度中心共有8篇报道在《中国政府采购信息报》和《青海日报》上刊登,在全省进行广泛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府采购工作,青海采购中心还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文件,切实做到“五个禁止”、“四个严格控制”和“四个坚决制止”。并且规定要求干部做到的,党员首先做到,要求干部不做的,党员首先不做,用党员的言行影响带动中心全体干部,共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在中心营造和实行“三不”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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