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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制作“五注意”

作者:易佩富 发布于:2008-07-30 10: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现实中,有些供应商既具备投诉前提,又合符投诉范围,但最终还是以败诉而结束。其原因何在?据笔者分析,除超过投诉期限等原因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在投诉书制作上出了问题。那么,如何不出问题呢?
  
  在制作投诉书上,要注意五点:
  
  投诉书格式要规范。首先,必须是书面格式的投诉书,口头投诉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次,用A4纸书写或者打印,或用A3纸对折书写或者打印。再次,投诉书段落结构不能颠倒。第一段是投诉人、被投诉人各自的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等情况简介;第二段是投诉请求;第三段是基本事实和理由;第四段是投诉人落款(签名和盖章)。另正文上还须写上附件资料(证件)的项目名称及数量等。
  
  投诉请求要明确。是请求暂停招标,还是请求取消有关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是请求采购人赔偿投诉人损失,还是请求采购代理机构赔偿投诉人损失等,都应在投诉书中写得清清楚楚,而不能含混辞词,不写明具体要求,这样就达不到投诉目的。
  
  投诉内容要完整。一种情况是基本事实叙述不完整;另一种情况是将何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复的内容在投诉书中未加以说明。
  
  投诉证据要充分。就是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资料要符合以下四个要求:①据以定性的证据,均以查证属实。②投诉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③能合理排除证据之间,证据与基本事实之间可能被人提出的质疑。如投诉人说中标人与其他3个投标人串标,仅有其他3个投标人说他们与中标人串标的书证是不够的,因为现实中就有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合起伙来诬陷中标人与他们串标的情况,所以还应有足以证明中标人与其他3个投标人一起串标的人证、物证,尤其需要有照片、录音等音像证据。④通过证据得出的结论应是唯一的。
  
  投诉书“细节”莫大意。在制作投诉书的过程中,有一些“细节”很小,做起来也很容易,但稍一粗心大意,就会影响全局,导致满盘皆输。这些“细节”主要是;①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与法定证件上的名称、地址不相一致,如企业营业执照上法人代表的姓名是程俊,而投诉书上的法人代表的姓名是陈骏,这样,就会让被投诉人抓住把柄,导致败诉;②证据资料上章印不全或少数证人未签字,以致于使证据资料失去应有的证明作用;③投诉经办人未持有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未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以致于被“推倒重来”;④投诉资料既未装订成册,也未认真检查校对,以致于遗漏或丢失证据资料,使本次投诉因证据不足而败诉,所以,在这些“细节”方面,千万不可粗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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