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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政采督导支“五招”

作者:宋勇 发布于:2008-08-05 11: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目前,全国各地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已开展了快3个月了,正当步入重点检查收尾的关键阶段。依笔者之见,督导得从5个方面入手:
  
  了解下情。对各地市、州的前段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情况、自查自纠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出现的问题、重点检查的实施方案和发现的问题等,切不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而是明确督导任务,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专项检查的进展实情,为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作好铺垫。
  
  指导工作。督导不是坐而论道,夸夸其谈,而是要对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以及发现的问题作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应对措施,对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进行检查,对下一阶段的专项检查工作作出新的部署和现场指导,布置新的工作任务,为基层的专项检查工作指明方向,务求实效。
  
  消除阻力。对那些对专项检查置若罔闻或对在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避而不谈,编造种种借口,依然我行我素,不支持配合专项检查工作的单位,各督导组要突出重点,抓住典型,带领当地的专项检查组,深入被查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消除专项检查的阻力,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提升认识。一方面要求各地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讲求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程序,既可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又可避免检查组人员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现象,提高其依法检查意识,另一方面对那些不支持、不理解政府采购工作的单位,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面对面地加强疏导,晓以利害,扩大声势,消除其对政府采购消极抵触情绪,促使其改变思想观念,提高其依法采购的意识,确保专项检查达到预期目的。
  
  通报结果。督导工作结束后,切忌雷声大雨点小,各督导组要对所督导的地方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公开通报督导结果,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专项检查成果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督导实效,促进政府采购制度有力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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