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评标结果为何提前“脸露”

作者:实习记者 冯 君 发布于:2008-09-17 09: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一采购人代表向记者大倒苦水,倾诉自己近期正为下一个采购任务“苦恼”不已。这位采购人代表经办的采购任务大大小小也有几宗了,称得上是一位驰骋政采市场多年的“老手”,那么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行家究竟是为什么烦恼呢?
  
  原来,近期这位采购人单位又将有一宗新的采购任务,单位领导十分重视,督促他要“全力以赴”,站好“保密最后一班岗”。这位采购人代表表示,领导之所以会这样说主要是因为前车之鉴造成的。在之前曾经经办的一宗业务中,曾经出现过评标过程尚在进行中,评标结果就被投标人知道的情况。至今那次泄密事件还是一起悬案,无法追究,所幸的是也没有其他投标人对此提出异议。那件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怎样保证以后不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评标结果提前“脸露”
  
  评标过程尚未结束,评标结果为何会提前被投标人知晓呢?业内人士指出这应该是评标专家或者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放出”的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虽然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但对如何“严格保密”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据一位采购人代表介绍,在时下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和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保密措施做得并不是很好。只要他们愿意,依然可以与外界保持畅通的联系。据介绍,在现在很多地区的评标过程中并没有明确指出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手机入场。出于职业素养,很多专家、工作人员只是将手机调到“震动”状态。只有针对一些采购规模大、涉及资金多的大标,招标人才会对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重视有佳。一些中小标,采购人也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业内人士指出,在评标过程中,最好还是采取一定的方式使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与外界短暂的“隔离”。据介绍现在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对评标场所的手机信号进行屏蔽,暂时使通讯处于“盲区”。但这种做法会对评标场所周边的一些居民造成影响,使他们的通讯联系也同时中断。当然,现在也有人采用直接“没收”手机这一更直观的做法。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评标过程中甚至出现过有人“冒名顶替”评标专家的事件,为杜绝这一现象,一些地区专门成立了专家IC卡识别系统,专家人手一张代表自己身份的识别卡,评标区专家需刷卡进入。在有人冒用IC卡后,有些省份就开始研究评审专家指纹验证系统。
  
  保密工作处处设防
  
  投标人为了利润,几乎无孔不入。这就要求招投标的保密工作需要处处设防。一位有多年采购经验的业内人士指出,不仅要防备评标过程的泄密,许多细节的地方都需要保密。例如,采购人标底,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要守口如瓶。一旦被投标人探知了这个标底,很可能会贴标报价。而当几个投资人都知道了这个标底时,就很可能出现围标现象,大家都贴着这个价格报,一方面可能使招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还可能造成原本有的节约资金空间所剩无几。
  
  投标单位串标也是需要防备的一个环节。单位恶意串标、抬高标底事件近些年也时有发生。供应商串通一气,商定采取抬高报价的方法,确保其中一家中标。最后不管哪家单位最后中标,都须付给另外供应商以好处。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招标文件中,都对投标人的“属地”做了规定,不少要求省内企业才具有投标资格。正如一采购人所说“圈子就这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都是熟人”。熟人之间好商量,这也为投标人的串标埋下了“伏笔”。为此专家建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企业注册地有时也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此外,招标答疑会、开标之前这些时间段也是泄密的黄金时点。即使评标结果出来后,采购人依然对投标结果享有最终发言权。招标投标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可见,最终拍板者还是招标人。评标结果出来后,不少投标人认为自己还有机会,自然少不了花些功夫继续对招标人“公关”。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