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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前要对价格认真复核

作者:邹奖励 发布于:2009-05-20 13:4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天水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PVC-U给水用塑料管材、管件组织了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在这次招标活动中,天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共收到16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虽然投标单位数量较多,价格复核的工作量比较大,但为了保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评价建立在一个更为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天水市政府采购中心还是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价格进行认真、严谨的复核。花了近4个小时的复核,天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工作人员发现,16家投标单位中,准确无误的只有9家,价格有误的达7家之多。出现价格有误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单价计算准确合计有误;二是单价计算有误。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问题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对价格有误的这7家投标单位都在评审时予以了考虑,这7家投标单位在综合打分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之后,天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单位报价有误的原因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后发现,投标单位出现价格计算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电脑计算程序出现问题;二是工作人员不认真,抱着侥幸心理蒙混过关;三是供应商对价格问题没有足够重视,投标文件制作完毕后,没有认真校正。
  
  笔者认为,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价格复核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能组织认真的价格复核程序,不仅可以避免评审中的误评、错评,而且还可以避免投标单位利用报价“做文章”,故意搞单价汇总金额和总价不一致,以较低的总价中标后,又称计算失误,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最终实现高价中标。
  
  因此,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组织这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价格比较建立在准确的报价基础上。
  
  另一方面,笔者也想提醒广大供应商,价格复核要列入投标的重中之重,供应商在投标之前,有必要再次对价格进行认真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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