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投标人提供方便
目前,越来越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把“服务好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因此,如何才能服务好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始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中,如果以服务的姿态去组织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做的工作是非常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如果不认真研究、不积极去总结,是很难做好政府采购这项工作的。尤其是一些细节方面的工作,如果不善于去发现,问题就会一直潜伏在政府采购的代理活动中。不过,细节方面往往会为从业人员所忽略。
近日,某IT公司的政府采购项目经理向笔者述说的一次“历险”就反映出了有些细节问题还有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去发现、去解决。据这位项目经理介绍,去年年底,他们公司参加了×市组织的一个IT产品项目的招标。开标当天,该公司是由这位项目经理自己开车去投的标。“我们计划的时间是提前40分钟到投标现场投标的,可是到了现场才发现没有停车位,我只好又绕出去找地方停车,绕了半圈之后,竟然发现走错道了,被交警罚了钱。好不容易找到地方停了车,然后就一路奔跑去投标现场。真是惊险,距离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分钟,我才递交了我们公司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收投标文件的那个工作人员还微笑着善意地提醒,‘再晚一分钟,你们就没机会了,以后你可要早点出发呀。’”据了解,虽然投标的过程非常惊险,但最终该公司以同等质量的产品却低出排名第二7万余元的报价中标了。采购人对此非常满意。
在笔者看来,在这次采购中,代理机构负责收受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善意的提醒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是从代理机构做好服务的角度去评价,在这次采购中,要是代理机构能根据投标现场的情况,做个温馨的提醒,比如说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或者通过网站公告“开标当天,投标现场车位紧张,可能会出现停车位不够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多这么一句提醒,不仅能避免投标人投标时陷入被动,而且在有的情况下还能避免有实力的供应商出局。众所周知,如果有实力的供应商出局会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或是造成财政性资金的浪费,而且还可能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不得不重新招标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果要做好服务,一些细节的工作也是值得去做的。关于这一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做得比较好,为了投标人投标方便,该中心还特意把潜在投标人多的项目安排在周末开标,以免交通拥堵给投标人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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