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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理要求要“堵疏结合”

作者:锦凌 发布于:2009-08-17 15: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主任啊!我们领导只相信××品牌电梯的安全性能,采购完了不是这个品牌我也没法交差啊!你能不能给通融一下?”近日,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受某单位委托后,对其所需的电梯设备进行了采购,但是项目的采购结果刚刚出来,采购人单位的负责人就找上门来。这位负责人委屈地对该代理机构主任说:“我们去找过评审专家了,但是他们说,‘你们领导不敢坐这个电梯就走楼梯吧!’没有办法,我们只能过来找你们了。领导交给的任务我都没给完成,以后还怎么信任我呢?给我们更改一下采购结果吧。”

  听到采购人单位负责人的这个无理要求,该代理机构的主任当即表示:“采购结果是不会改变的,但是你们领导的工作我来给你做。”最终经过代理机构主任各种渠道的沟通之后,该采购人单位的领导层也都欣然地接受了这个采购结果。谈到这个经历,这位代理机构的主任说:“有时候采购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提出无理要求时,要拒绝和疏导并用,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该代理机构主任表示,现在很多采购人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往往都是财务科室的工作人员。他们之中有些人具备了一些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素质,但也有些对这项工作并不太懂,只是临时被“抓壮丁”来顶替这项工作。不管是哪种情况,他们在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往往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只是单纯地执行领导的安排。如果单纯地对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进行断然拒绝,那么不但将项目负责人置于一个两面受气的状态,也会引发采购人单位对该项目负责人的不信任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抵触情绪。

  “这样不但有违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该采购代理机构的主任说,“遇到这种情况,由我们出面去跟采购人单位的领导层沟通,看似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其实不然。因为某家采购人单位不可能以后都不进行采购活动了,我们也不可能以后就关门大吉了,所以都还会有下一次乃至更多的接触。我们出面沟通,让现在还不支持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些单位开始理解这项制度,将给我们将来的工作带来水到渠成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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