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上竞价也应验收

作者:旻阳 发布于:2010-01-28 13: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目前,网上竞价在各地的日常采购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它无论是作为协议供货二次竞价的手段,还是使用信息化技术替代传统询价采购,都因快捷、便利得到了各地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的喜爱。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普遍认为网上竞价的限时保密报价规则对控制采购价格很有实效。某中央单位采购人曾表示,使用网上竞价采购的照相机比协议供货最高限价低了20%。
  
  但是,现行的网上竞价制度也存在了一些不可控因素。前不久,某地政府采购中心使用网上竞价为当地统计部门采购台式计算机,没想到5台电脑中竟然有一台是使用了长达一年的测试用机。某中央部门使用网上竞价采购打印机,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比其他供应商低出一大块,这让他们十分欣喜。可是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成交供应商突然反悔,说以此价格无法供货。采购人以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供货,他们却私自降低了打印机的配置。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网上竞价逐渐暴露出的问题让各地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对其又爱又恨。那么,如何有效使用网上竞价,做到扬其长避其短呢?
  
  网上竞价出现的种种问题,正是因为信息化手段让买卖双方在网上完成交易,没有任何纸质采购文件出现,导致其在当今的交易习惯下丧失了一定的约束力。有关专家建议,使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一定要对采购合同签订和验收两环节多加重视,其中,验收环节尤为重要。
  
  成交之后,集中采购机构或者采购人应仔细检查供应商的代理资质及其提供的产品。有些供应商无资质参与竞价,集中采购机构或者采购人在组织采购时无法发现;有些供应商借口没有完全理解技术需求,提供与竞价承诺不同的产品;还有的供应商私自降低产品配置……
  
  如此一来,集中采购机构或者采购人在验收时,最好邀请专业人士以及用户单位到场,对产品进行全面验收。只有有符合需求的优质产品再加上具有优势的价格,网上竞价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理论实务频道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