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如何进行紧急采购
紧急采购:手有预案 忙而不乱
编者按:2010年年初的这个冬天,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我国大面积遭遇几十年不遇的低温天气,尤其是在黑龙江地区,低温一度降到了零下五十摄氏度。可是,严重的天气灾害没有给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其中有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在最寒冷的时刻一批批紧急采购的越冬物资被运往冰冻灾区,确保人们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近年来,国内外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频繁发生,紧急政府采购越来越多地引起了各国政府和专家的重视。虽然《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不适用于本法”,但这并不代表紧急政府采购行为就不需要监督管理和加以规范。在某种意义上,紧急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效益、操作规范程度更应达到一个较高层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在紧急事件中发挥作用。
尽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百一十三条提出了“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但目前正式条例尚未公布,当前我国也没有针对紧急政府采购出台相关规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应该如何做好紧急采购工作呢?本报特推出此专题,与读者共同探讨。
定义篇
紧急采购特点:分散采购 程序简化
对为应对汶川地震而进行的紧急采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财务司资产与基建管理处处长宋立坤至今记忆犹新。地震发生后的一周之内,他就接连收到了委领导、司领导的指示,为灾区人民紧急采购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时间紧、任务重”成了当时局面的真实写照。
宋立坤主管国家民委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多年,但还从未遇到过要紧急采购的情况。一没有经验,二没有可参照的规范条款,但为了能在第一时间给抗震一线送去支援,他带领着处里的工作人员一边向有关领导请示一边摸索着实践,终于圆满地完成了采购任务。事后,宋立坤带着救灾物资奔赴四川地震灾区并到达了震中附近的北川,亲手把采购到的各种物资送到灾区人民手中。
这次汶川地震让包括国家民委在内的许多采购部门都亲身体验了一把紧急政府采购。但许多采购人也心存疑问:除了发生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紧急采购还有发生的可能吗?它究竟有哪些特点呢?
时间紧任务重是明显标志
从紧急政府采购的字面意义理解,“紧”和“急”似乎成了这种政府采购行为的两个关键点。时间紧、任务重,在这种情况下,履行正常的政府采购程序已经不太现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服务局经营处处长薛岳为紧急采购给出了明确定义:“紧急政府采购是因战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紧急状态下的政府采购行为。”按照这个定义,汶川地震显然属于其中的自然灾害,但自然灾害只是构成发生紧急采购行为先决条件中的一种,当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其他几种不可抗力事件时,紧急采购也会发生。
2009年10月23日,150辆运输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新车开赴山西省卫生厅,两天后8万人份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运抵太原交付使用。这就是去年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为应对我国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甲型H1N1流感而紧急采购的物资。2008年年初我国南方遭遇雨雪冰冻灾害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各地红十字会纷纷紧急采购棉大衣、棉被、米、面等;当年年底,黄河水利委员会紧急采购黄河抗旱应急设备,这些都是典型的紧急政府采购行为。
采购人单一 大多分散采购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刘远军指出,由于紧急事件的发生大多不具有普遍性,因此紧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也比较单一。换句话说,紧急政府采购项目常常缺乏集中采购的基础,绝大多数都以分散采购为主。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采购程序简单化也是紧急政府采购行为的另一显着特点,同时是紧急采购区别于普通政府采购的最大标志。由于采购时间紧、任务重,采购人可以被允许以牺牲公开招标的充分竞争为代价来换取尽可能高的采购效率,此时,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或者询价等采购方式都可能被采购人选用。
“采购人自行分散采购且难以招标采购,这不可避免地给紧急采购行为的公平、规范和资金节约增加了难度。”刘远军说。
误解紧急采购时有发生
各采购人单位都刚刚度过了上一年年底最繁忙的采购阶段,对因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执行不到位而引起的忙乱仍然记忆犹新。有些单位随意采购,更让采购任务大量积压在年底,令年底紧张状况雪上加霜。为了不让本年度的采购任务拖到来年才完成,个别采购人想起了紧急政府采购这棵“救命稻草”。有的采购人甚至还“走关系、弄门路”想取得财政部门的紧急采购项目批文。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调研员鞠少波表示,这是典型的对紧急政府采购的误解:“紧急政府采购的发生前提只可能是发生了那些不可抗力事件,此时的紧急采购事关国家安全、人民利益。采购人因采购计划性不强、采购随意性大而造成的采购时间紧迫的状况根本不适用于紧急政府采购,只能自行承担无计划工作的恶果。”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投标文件的偏离应区别对待
下一篇:需求论证须出具书面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