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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费用标准应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0-08-30 10: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专家评审费相关问题探讨专题(一)

  编者按:目前各地付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费用到底少不少?有没有影响他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评审费用究竟由谁支付,是财政买单还是采购代理机构自行解决?个别专家对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缺乏热情,劳务费少是否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唯一因素?

  在《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的日常采访报道中,经常听到各地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存有上述疑问。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因其特殊的“专家评审制”而使得评审专家这一群体备受关注,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意识到,采购结果直接受专家评审质量影响,而专家评审质量又有着多方面制约。以各地目前的标准支付的评审费用是不是其中关键一环?目前各地支付专家评审费的现状是怎样的?费用标准提高了专家评审质量也会当然地提升吗?本选题将分别就以上三个问题展开探讨。

  目前,江苏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费用标准为每半天300元,但据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科长王建明介绍,江苏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里的评审专家经常抱怨费用太少。“以一个需要4名专家的项目为例,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经常需要抽取15名以上的专家才能最终确定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建明说,“专家们虽然不直接拒绝,但会委婉地表示自己有这样那样不可推卸的事务。事实上,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对评审费用额度不满,觉得与自己的劳动不相匹配。”

  据调查,在江苏的某些地级市,专家评审费标准为每半天50元,仅为省级的六分之一,专家抽取难度更是可想而知。四川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审费标准与江苏大致相同,而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也遭遇了同样的困惑。

  那么,政府采购的专家评审费到底少不少?以何种标准支付最适宜呢?

  专家嫌费用少采购部门遇困惑

  评审专家参与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每半天将得到300元的评审费,如果需要整天评标,专家评审费则为500元,评审时间一旦延长到晚上,费用也相应提高到800元。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涂文星介绍,一旦遇到较为复杂的项目需要连续几天评标,专家评审费最高1000元,不会再按照时长而递增。

  “专家们经常抱怨评标费用低。”涂文星说,“他们表示物价上涨得很厉害,但专家评审费还是10年前的标准。从前大家还会觉得这是一笔额外的收入,现在专家们感觉评审费可赚可不赚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目前,在北京参加社会代理机构组织的普通招投标项目,每半天的评审费用为500~600元,一天下来也有1000~1200元。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劳务费要少一些,两种项目相遇,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宁愿选择前者。涂文星认为,专家因评审费用问题推辞参加评标还是小问题,大不了采购中心多在专家库中抽取几次;就怕专家前来评审却应付了事,这将直接影响项目采购效果。

  各地财力不同费用标准不统一

  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费用标准为每半天150元,这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山东省烟台市的相关费用标准为每半天200元,外地专家报销食宿费且每半天支付评审费400元,比甘肃省级的标准略有提升。同样是地级市,广东省湛江市的专家评审费用标准为中级职称每半天4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500元,外地专家享受全额报销食宿费用的待遇,同时每天获取评审费1200元。

  以上三地分别为西部内陆地区、东部沿海城市以及南方沿海开放城市的代表。由于经济发展状况不尽相同,政府采购的专家评审费用标准也不在同一水平线上。有业内人士称,当前各地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基本还都在沿用集中采购机构成立之初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又是参照当年社会中介机构的普通项目专家评审费用水平而制定的。由于社会代理机构与市场联系较为紧密,因此随着各地平均工资水平的提升,专家评审费也略有提高,但政府采购领域的评审费用状况多年来却变化较小。

  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周国红表示,湛江的专家评审费用标准之所以略高于内地,是因为近年来湛江的经济发展不断加速,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工资水平也较内陆城市高出一个档次。“各地的财力不同,费用标准也不能苛求统一,但是我认为应符合当地的普遍工资薪酬现状,过低和过高都是不合适的,不利于专家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周国红说。

  根据情况适当增长但不宜过多

  江苏省财政厅曾有意统一全省的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用标准,但在考察调研后并未付诸行动。原因是江苏省各地财政状况不同,再加上集中采购机构机制、体制的差异,将全省的费用标准普遍提高到300元每半天的水平个别地区或集中采购机构表示暂时还无法承受。王建明从中得出启示:评审费用标准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如果多年都未调整可适当提高,但一定要从实际能力出发。

  上海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用标准也多年未调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偶尔也会遇到专家抱怨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报酬要低于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的普通项目。针对这种状况,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徐舟认为,政府采购项目与普通项目不同,它受社会关注度高,社会意义也较为重大,同时由于法律规定严格操作过程也十分规范,不容易出现问题。正基于此,即使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费用低,专家还是会前来参加评标的。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库拥有严格的准入条件,能够评审政府采购项目代表了专家的社会地位和技术水平。

  “政府采购项目体现公共利益,专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不应盲目地与普通项目进行比较。如果不具备这个思想素质,成为一名政府采购专家也是不合格的。”徐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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