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周欢:政府采购实务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分析
梳理法律规章 剖析实际案例
上海市财政局专职法律顾问王周欢授课侧记
授课时间:2010年10月24日
授课主题:政府采购实务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分析
答疑解惑概要:
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政府采购法规在执行中有哪些具体问题需要清晰界定?
如何在实际操作中贯彻法律的精神?
二十年前,教师王周欢从华东政法大学校门走出,二十年后,作为上海市财政局专职法律顾问的他又重新走上讲台,做起他所钟爱的政府采购布道者。10月24日,云南德宏芒市,在数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从业者面前,他阐释了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以及政府采购典型案例的独到见解。
解读政府采购法规
“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包括《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财政部规章(18、19、20号令)、国务院其他部门规章、财政部及有关部委的规范性文件。”王周欢不仅将其理解的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的五个层次逐一展开,而且将各个层次中的具体条款都阐释得十分清晰。在王周欢看来,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五个类别,它们不仅在适用范围上有差别,适用对象也不尽相同。王周欢介绍,政府采购法明确了其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关系都有严格的界定。
授课中,王周欢提到,虽然财政部于年初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尚未正式出台,但全国各地对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地方立法已经开始。继广东省人大颁布《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后,海南省于近期出台了《海南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其对海南省当地政府采购起到了纲领性的指导作用,其他地区的地方性政府采购立法探索也在逐步展开,这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
政府采购案例分析
“几十个案例分析,贯穿政府采购执行操作的全过程,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河南省某地政府采购学员在谈起听课感受时深有感触。
在授课中,王周欢对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公告与投标阶段、开标与汇标、评审阶段、政府采购合同及其法律适用、质疑与投诉、中标结果公告阶段和非招标采购方式与程序八个方面进行逐一解读,其间穿插了二十三个案例的分析点评,为各地学员展示了系统而详实的政府采购蓝图和非一般的采购智慧。
“怎样才是合格投标人?哪些应该成为招标文件的禁止性要求?如何选择评标的方法?如何确定各种评审因素特别是实质性要求和投标资格?”在讲课中,王周欢专门对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易于出现的各类问题专门作了详细的剖析,并提醒学员要特别注意。
王周欢在授课中指出,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不可以参加投标的,而关联企业相互借用资质和业绩更是不能被接受的。同时,对重大违法的界定和适用范围等问题,王周欢也谈了自己的看法,比如,禁入政府采购市场的处罚应该不限于发生区域,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记录名单理应属于重大违法记录。
授课方式深受好评
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包含哪些具体内容?政府采购法规在执行中有哪些具体问题需要清晰界定?如何在实际操作中贯彻法规精神?讲课刚一开始,王周欢就将这一系列切中当下政府采购要点的问题抛出,引起了在座学员的强烈共鸣。
以问题为发端,将案例穿插于讲课内容之中,用切身感受来丰富对政府采购的理解,王周欢的讲课颇受学员好评自是情理之中。
有着二十余年工作经验的王周欢,和与会学员分享其思考维度中的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阐述他理解中的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政策法规对政府采购的影响,细数这些法规对监督管理和执行操作带来的影响,点评具体案例对实际工作的启示。
有学员课后作了如此评价:王老师的授课内容丰富,具体案例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无疑是当下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操作的锦囊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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