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转右手 采购人关联企业参与投标被质疑
■ 采购人关联企业能以供应商身份投标吗(一)
2011年6月,某部委一标识设计印刷项目在北京开标,中标人为X公司。同为投标人的D公司对项目进行反复研究,发现了一个令其费解的现象--X公司是该部委同一项目连续4年招标采购的中标人。为什么X公司能够力压众多竞争者接连获得政府采购大单呢?真的是因为该公司实力超群吗?
在进一步深挖相关线索之后,又一个让D公司百思不得其解的信息逐渐浮出水面--X公司是该部委的关联企业。D公司得出这一结论并不随意,也毫无主观臆断的成分,因为一个又一个证据随着调查的深入被逐一摆在眼前。
证据确凿系关联企业
起初,D公司是从X公司工商注册的法定代表人上看出端倪的。孙某在身为X公司法人代表的同时,还兼任标识设计印刷项目采购单位即某部委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中心支部书记。 1995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成立该部委机关服务中心,具有事业法人资格。1998年,该部委印发“司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将机关服务中心定为副司级单位。2000年,该部委再次下发文件,将服务中心调整为正司级机构。
在该部委官方网站有关机关服务中心的简介中,X公司被标注为机关服务中心的投资控股企业,且点击机关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图即可直接进入X公司网站主页。在机关服务中心公开发布的“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安排”中,X公司的工作内容均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在互联网上搜索到的各种公开资料中,D公司发现能够得到X公司承办该部委活动的各种信息,孙某还经常以X公司法人代表身份出席活动并讲话,且以“X公司接受某部委直接领导”的表述进行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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