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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准备 采购人提高项目委托环节计划性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1-08-30 09: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采购人代表如何依法参与政府采购(一)
  
  编者按 “这起投诉其实是可以化解在质疑环节的,但是采购人代表不配合。我们很难合法合理地受理好质疑。”提起近期组织的某医疗器械项目采购,某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颇感无奈。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代表扮演着重要角色。从采购委托到采购需求的提出,再到评标环节的参与,最后到中标供应商的确定以及履约验收,采购人代表都可能对采购结果带来实质性影响。那么,采购人代表究竟该如何依法合理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呢?本报将对此进行探讨,希望对采购人代表有所启发,对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秩序有所促进。

  
  金秋时节是收获的季节,也是忙碌的季节。《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与各地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的过程中发现,广大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正因为采购人的委托项目日益增多而忙得不可开交。为了完成任务,许多集中采购机构经常一天开标两个以上,不少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甚至周末也不能休息。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相对密集的情况下,在采购委托环节,采购人代表积极配合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是尤其值得关注的问题。
  
  适时委托 避免扎堆采购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每年上半年,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都会相对轻松一些,因为采购人的很多项目都会在下半年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因此,下半年尤其是年底,很多集中采购机构的从业人员都会不舍昼夜地准备和组织项目采购。正因为这样,一些从业人员希望采购人代表能在年初将全年的项目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或进行全盘统筹规划。“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统筹安排全年采购任务,尽量整合零星采购,避免年底项目扎堆影响采购效率和质量。”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呼吁。
  
  “马上就要开学了,高校的许多项目都会在这个时候组织,所以高校的采购代表在这个时候最忙。”东北某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说。当然,据了解,在具体操作中,不少采购项目未及时委托给集中采购机构并不完全是采购人代表的问题,而是因为预算单位内部沟通不畅。采购项目的具体使用人平时不提需求,采购单位的领导也觉得时间充裕,因此不慌不忙。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尹存月认为,集中采购机构应当积极了解预算单位有哪些采购项目,采购人代表也要积极在单位内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早统计出本单位的年度所有采购需求,以便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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