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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要诀之二:组织工作要认真

作者:秦子龙 发布于:2011-09-01 14:06:00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作为评标工作组织者的采购机构,如何把握评标纪律、把握好这个评标关,其重要性是毋容置疑的。对集采机构采购人员而言,为了做好评标工作,至少应关注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资格审查很重要:《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资格有一个基本要求,我们除了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这些基本要求外,还要查验针对该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些特殊要求。首先要查验投标人是否具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所有入门条件(如注册资金、集成资质、涉密资质等等),对某些不能确定其真伪的,还需要通过其它渠道来查验(如通过发证单位的网站进行查证);甚至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该证件的原件,在此资格查验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查验联合投标的各方是否均符合要求。还有就是要注意各种证书的有效期问题,如已过有效期的证书,坚决视作无证处理。其次要查看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尤其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印章是否符合规范,笔者已多次遇到投标人使用部门章或其它章冒充单位公章的情况(说得严重点,这是伪(变)造印章,是绝对不允许的)。
  
  二、汇标工作要详尽:集成项目的投标文件普遍比较多(笔者前些时间进行招标的一个项目,共有5个公司递交投标文件,其中一个公司的投标文件就有13本,5个公司加起来的投标文件厚度超过一米),面对一份十多万字、乃至几十万字、上百万字的投标文件,要评标委员在规定的有限时间里,逐字逐句地阅读并作出客观评价是不太现实的。此时的汇标工作尤其重要,我们除了要汇总出一份商务要求对照表外,还要整理一份技术汇总、导读表,客观摘录技术要点、所在页码等信息,便于评标委员查阅,这里笔者要特别强调:汇总一定要客观、公正,并且是只摘录、不评价,否则就会对评委产生影响,不利于评委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人作出评价。
  
  三、严格评标程序和评标纪律:在评标现场经常会有不按评标程序和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作为组织者的集采机构应注意维护评标的严肃性。评标现场的人为干挠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采购人有意无意地发出倾向性意见来诱导评委或者是某评委发出倾向性意见来影响其他评委;二是某些评委,不认真审阅投标文件,或不动脑筋,主动询问采购人有什么意向,主动迎合采购人意见,使评标工作失去公正性。如有这种情况发生,一定要及时制止,并提醒评委注意评标纪律,如有严重违规现象,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给予该评委以适当的处理。
  
  四、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不能修正:在评标过程中,有些评委喜欢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分,或要求修改评标方法、或随意修改评分标准,尤其是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存在某些缺陷或有歧义时更是如此。例如:在某项目中有这样描述的评分标准“根据企业去年及当年损益表。均赢利为2分,一赢一平为1分,一赢一亏或2平为0.5分,其他及两年均亏损为0分”,因为当年损益表(年度表)是不存在的,只能提供当年某月的损益表,此时有评委就提出:某个月度损益表并不能说明公司当年度的损益情况,所以应该只按去年损益情况来评分。笔者认为这个做法不妥,便要求评委对这个评分标准进行讨论并明确按招标文件的设计本意来进行评分。结果多数评委认为:既然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按2年的损益情况来评分,只是在文字描述上存在缺陷,还是应该按照招标文件本意来评分,即去年的损益按去年的年度损益表来判断、当年的损益按当年投标前一月的月度损益表来判断(后来发现有个公司只提供了去年的损益表)。而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所以,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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