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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可保质优价廉

作者:清 晖 发布于:2011-09-14 10: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评标是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核心环节,如何组织好这个环节的评审工作事关采购的成败。在采购实践中,不少地方都是先评商务标再评技术标,而且评标委员会在评技术标时往往是按照商务标的得分情况进行倾向性打分,有的打分差距控制得很小,导致评标结果明显向价格分倾斜,有的则打人情分,计算着给自己中意的供应商打高分,确保总分刚好高过其他供应商。政府采购的质量也因此受到了影响。据悉,在部分项目的采购中,即便是在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项目中,产品质量再好的产品也难以“战胜”质次价低的产品。
  
  为了充分用好评标专家,提高评标质量,笔者建议,评标环节最好采取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程序进行评审,尤其是对技术复杂或是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更应该如此。
  
  商务标是客观分,可塑性较小,技术标是主观分,有很大弹性。如对一个设计方案的招标,对于同一设计方案不同的评标专家可能会给出不同的评价,继而打出悬殊很大的分值。当然,专家们通过讨论后,也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给出相差不大的分值。商务标则不然,如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在45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给满分(30分),报价在50万元以上的给28分……那评标专家就只能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招标文件的上述规定打分,报价在50万元的投标文件,报价一项就不能给满分。由于技术标部分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因此应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技术标评审的影响。
  
  据了解,为了确保评标专家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供应商,目前不少地方都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对供应商的技术标部分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供应商对技术标的响应部分不能透露自己单位的信息。但在先评商务标的前提下,不少评标专家还是会通过商务标的响应情况,有意识地分析比对,找出在商务部分响应比较理想的投标人,从而给予一定的照顾,让其脱颖而出。因此,笔者建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评标时,最好在技术标评定结束之后,再将投标人的商务标部分给评标专家(当然,这样的评审程序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明确)。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一些评标专家将产品的价格看得过重,而把产品的质量放在次要位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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