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合理引导未中标人参与验收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调查发现,采购标的交付使用后,一旦发现问题,采购人往往会将之归咎于政府采购、归罪于采购代理机构。对此,采购代理机构则会备感委屈:“招标文件制作本身没有问题,采购程序也没有问题,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都没有问题。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怎么能归罪采购代理机构呢?采购人既没有将履约验收委托给我们,也没有让我们参与具体验收。因此,出现供应商交付的货物与其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符的情况,不应把板子打在我们身上。”业界专家表示,为了确保采购质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抓好验收环节的工作非常重要。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但据了解,在采购实践中,多数地方的政府采购验收工作都是由采购人组织完成的。那么,采购人究竟该如何组织验收呢?
验收环节不少采购人不动“真格”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具体的验收环节,不少采购人并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规定组织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无论项目大小,不少采购人的验收模式几乎一样:单位领导有亲自验收需求的,单位领导就亲自上阵,由采购人代表陪同验收;单位领导没需求的,采购人代表就独揽“重任”。
记者调查发现,在具体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设备及特殊货物缺乏了解与认识,因此在验收时只看外观、生产时间、基本配置全不全等,对产品的材质、具体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的承诺是否完全相符“置之不理”;二是责任心不强,验收中持这样的心态--又不是自己家买东西,能用就好,反正坏了还可以再买新的;三是虽然有点责任心,但碍于面子,所以在验收时发现问题也采取“将就”的态度,甚至明明已经发现产品质量和技术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符,也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看完东西就签字了事;四是拿了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好处,默许供应商以次充好。
让第二成交候选人验收引纠纷
据了解,在具体采购实践中,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采购人在提采购文件的技术方案时事先设定一些有利于“自己中意的或者给自己好处的供应商”的要求。精心策划后,然而采购结果却是心仪的供应商屈居第二。于是,采购人就会利用“验收”环节为难中标供应商,想方设法让心仪的对象替补。某采购中心就遇到过此类案例。
在某家具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束后,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向采购中心反映,成交供应商H公司提供的家具是免漆的,不是烤漆的,而且家具在运输过程中还有破损。H公司的供货不符合他们的要求,应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次低报价的G公司替补。对于采购人反映的情况,H公司回应说:“我们是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的,所供的家具的确是免漆的,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没有明确一定要烤漆工艺的,我们在响应文件和合同中也未承诺将提供烤漆工艺的家具。烤漆和免漆的价格相差那么大,我们提供的材质已经很好,所以不可能再将家具换成烤漆的,也不会同意放弃成交资格,因为家具已经加工生产完毕,还运到了用户单位,且责任方也不是我们。”
“采购人让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G公司参与验收,G公司能说我们的家具好吗?推翻了我们,他们就可以替补上来,成为这个项目的预成交供应商。在验收现场,G公司代表对我们的产品吹毛求疵,让我很生气。”对采购人代表让第二中标候选人G公司参与其供货验收的问题,H公司气愤至极,“如果让我挑G公司产品的毛病,那他们产品的问题会是我们的几倍……”
正确引导未中标人参与验收
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业界专家普遍认为,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是一种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的有效手段。一方面,因为该供应商参加了具体的投标活动,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产品的具体需求有详细的了解;另一方面,供应商往往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对行业情况也比较熟悉,可以进行有效监督。让他们参与验收,可以让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对招标的公正性心悦诚服,同时对他们参与今后的投标也会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做过“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的探索。如在某家具采购项目中,有一未中标供应商质疑中标供应商价格偏低,根本不可能完成好该项目。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随即邀请该供应商与采购中心有关部门一起对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参与验收之后,该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心服口服,明白了此次投标是因为自己对用户需求把握不当才未能中标,而不是评标环节有什么猫腻。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政府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中,也有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的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会同采购单位邀请相关技术专家、未中标供应商等组成验收专家组,帮助采购单位共同做好验收工作。
“邀请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可以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提高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但对产品质量好不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等,不能只是未中标供应商说了算,尤其是让第二中标候选人说了算更行不通。”湖南省某招标公司老总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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