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六关防供应商冒牌投标
作者:高志远 发布于:2012-03-21 11: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于工程项目采购,个别供应商为了追求商业利润,不惜弄虚作假,伪造或假借其他商家的资质参加招标。为维护合法供应商的正当权益,确保采购质量,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以防“冒牌”供应商蒙混过关。
一是严把招标准入关。从“源头”入手,在投标人报名时,就要求投标报名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以证实其是投标单位的正式人员,否则不予受理。
二是严把资质预审关。在对投标申请单位的资格审查过程中,要求投标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等证书这三者名称必须一致。否则,资质预审就不予通过。
三是严把保证金缴纳关。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要求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从投标单位汇出,对采用现金等其他结算方式预缴投标保证金的,一律拒收投标标书。
四是严把投标现场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必须提供项目部、监理部人员的上岗证,以及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挂靠”。
五是严把现场开标关。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开标,并在评标时随时准备接受评标委员会的现场询问。
六是严把事后履约监督关。加强事后履约监督,要求中标公司的项目经理人必须到场组织施工,否则作为不良记录,并且根据有关规定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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