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文件均应编写目录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大多数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都在扉页编写了目录,这为广大潜在投标人了解或查阅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不过,很多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却没有为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评标委员会提供同样的方便。
众所周知,现在许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都非常全面,少则二三十页纸,多则上百页,甚至是二三百页。如此厚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短短的一天或半天时间里是难以做到细致翻阅的。笔者在一些评标现场就发现,绝大多数评标专家在评审时都会快速地翻看,发现重点内容后再仔细审阅。对于较厚的投标文件,评标专家一般会采取查阅的方式,以便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评标。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投标人能够在投标文件的扉页编写文件目录的话,那么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效率和质量会更有保证。相反地,如果投标人没能提供这样的方便,不仅会影响评标质量,有时可能还会把自己搞得手忙脚乱。
不久前,笔者在某人工心肺机项目的评标现场,就碰到过有多达3家的投标人遭遇了这样的尴尬--这3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都没有编写目录。评标时,评标专家没有看到他们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就让供应商到评标现场来澄清。这3家供应商到了评标现场后都表示自己已经提供了,然后就在评标现场拿着自己的投标文件一阵"狂翻"。其中,有一家供应商安排了3个人到评标室里紧张地查找,急得满头大汗,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掩埋"在厚厚的投标文件中的注册证书找到;有一家供应商找了很久,但最终也没能找到。
笔者认为,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扉页附上文件目录,不仅可以方便评标委员会高效评标,而且还可以让投标人在制作完投标文件后,通过对照目录快速地审阅自己的投标文件是否还有缺项、提供的资质证明是否完整等。
在笔者看来,由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越来越多,不少新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在第一次制作投标文件时,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进行很好的引导,这些供应商在他们的"处女作"中难免不会出错。因此,笔者建议广大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尽量明确要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务必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响应内容的先后顺序制作相应的目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的先后顺序装订自己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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