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编制招标文件无效条款
作者:liuhao 发布于:2014-04-21 16:0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随意编制招标文件无效条款是导致政府采购争议的风险点之一,如何规范编制招标文件无效条款是检验是否存在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关键之一,也是采购是否成功、采购成本是否降低的重要保证。在采购实践中,由于招标文件无效条款不规范,误导了投标人,也给投标人留下了投诉余地。
2014年1月27日,甲公司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乙招标代理公司在组织丙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评审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请求给予核查是否公平、公正。
经审查后,财政部门认为此次招标采购在以上程序均符合采购规范要求,但也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的不足之处:1.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列表》有关无效投标的条款未涵盖标书内有关无效投标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的规定。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后勤管理方案文字部分必须选用宋体小四号黑色字体,须编制页码(页码位置于页面底端居中),不能体现、明示或暗示任何与投标人身份有关的文字、标识、图案,未按要求编制的可能被拒绝投标"。此条款的要求内容指向不明确,存在漏洞,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无效投标。3.招标文件在标书格式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表尾备注要求:"注:投标人在填写'投标响应'一栏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详细填写是否具体响应的内容。如无具体响应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此格式填写内容的要求提法不严谨,容易造成误解。
财政部门认为招标文件的瑕疵均未对评委评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实际采购结果,并邀请律师与投诉人一起进行分析。投诉人认可了分析结果,并撤回投诉。
在实际工作中,应规范编制招标文件无效条款,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编制招标文件无效条款应合法合规,应遵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性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是编制招标文件无效条款时应该避免倾向性,在资格门槛、技术参数或时间要求等方面提出过高的或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是造成招标不成功或中标价过高的关键因素。
三是对非实质重要的技术要求或不易操作的编制要求,不应随便用无效条款去限制。
四是招标文件无效条款用词准确严谨、避免产生歧义,也是采购成功的重要保证。对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的描述要精心提炼语言,准确概括词句,切忌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不宜用"等"、"有关规定"模糊后缀词,避免投标人望文生义,更不能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请作者与本报编辑部联系)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下一篇:重要事项均须在标书中体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