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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 把好紧急采购质量关

作者:日田 发布于:2008-07-10 09:4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最近,不少新闻媒体都披露了当前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对救灾款物实施监督中,查处的几起紧急采购质量事件。如陕西省某县粮食局采购的救济粮短斤少两,标识为10公斤/袋的救济粮中,实际重量只有8.5~9.5公斤,合计短少13803.5公斤,价值455551.5元。此类质量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对我们的警示也是深刻的。在以后发生的紧急采购中,务必把好紧急采购质量关。其方法是采用以下三招:
  
  一是从源头控制上把关。首先,从确定的采购对象上把关。看其是否属于应当实施紧急采购的救灾物资,对不属于紧急采购的采购对象应当向有关领导说明,并予以拒绝,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防范出现张冠李戴、偷龙换凤等质量事件的发生。其次,从采购计划上把关。看其编制的采购计划是否合符上级要求,是否经过全体领导干部集体研究。对不合符要求的,要立即停止编制,并向上级报告,以防范出现擅自采购、超范围采购等质量事件的发生。再次,从采购公示上把关。不仅看是否实行了紧急采购公示程序,还要看其公示内容与经集体研究确定的采购对象、采购数量、规格、配置等是否一致。凡不公示或公示内容不一致的,要追查清楚,以便及时制止或纠正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
  
  二是从强化内部控制上把关。一要成立3人以上代表内部采购、行政管理、质量检验三方的采购小组,以避免个别人在失去监督的情况下从头至尾包揽采购,发生与供应商联手作假的质量问题。二要对重要采购程序强化内部监控,如在单一来源采购或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选择上,要先由经办人说明选择方法和拟定依据,再集体研究确定,以避免所选供应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在开标、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程序上,要增派内部监察机构人员或职工代表参与现场监督,以避免个别人在这些程序上与供应商一起耍花样。三要实施环环相扣的复核程序,每实施一道采购程序,其经办人员要对上一道程序的工作质量情况进行复核,并形成书面复核记录。如拟写中标通知书的人员,要对评标记录进行复核,看其评标记录的内容是否合符评标标准、评标方法,评分数据加计是否正确等。复核完备,填写复核记录并签名后,再连同拟写的中标通知书,交给下一道程序的工作人员,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把有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消灭在采购过程中。
  
  三是从改进验收方法上把关。首先,要改变由个别人验收的做法。凡属于紧急采购的事项,无论数量多少,都应由单位内部监察、审计、技术、职工等多方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其次,对较大数额或重要事项的验收,应取消单位自行验收的办法,改由集中采购机构组建的拥有专业技术人才的验收专业组织验收后交给单位,再由单位验收,这样便形成互相监督机制,不仅可以避免验收“真空”隐患,还可以避免验收中少数人百般挑剔,甚至违规运作。再次,对紧急采购的工程项目的验收要区别于对货物和服务的验收,要在不定期的跟踪验收基础上,实行分段验收与整体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并且把分段验收与工程资金分期付款结合起来。这样,既能把“豆腐渣”工程扼杀在每一阶段中,又能及时发现一些蛛丝马迹,采取针对性腊施,使违法犯罪分子的企图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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