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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服务意识促成绩提升

作者:张卫国 发布于:2008-07-15 10: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工作中坚持采用首问负责制、项目负责制、过失追究制和限时办结制,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了采购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采供关系的和谐发展,保证了政府采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元至6月份,该县共实施采购164次(其中公开招标22次),采购预算金额达3776.74万元,实际支付3299.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8%,节约资金477.58万元,节约率达12.6%。
  
  在强化时间意识方面,对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必须在20日内完成,对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项目须在7至10日内完成,对于临时采购及定点采购项目随到随办。在强化沟通与协调方面,要急采购人所急,办采购人所需。耐心细致解答采购单位的疑问,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采购单位的合理要求。此外,中心还要求工作人员施人性化操作,为供应商提供全过程服务。根据招标活动的进展,依次实施标前辅导,提高供应商投标有效性,减少无效投标;实施标中纠错,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供应商,减少评审误判;实施标后补课,帮助未中标供应商寻找差距,减少无谓投标,达到中标供应商开心,未中标供应商舒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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