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从最低价开始
作者:秦志龙 发布于:2008-07-18 10: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评标工作是整个招标过程的收官之作,是关系项目成败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毋庸置疑。正因为如此,对评标方法的讨论和争论也最多。虽然评标结果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然而不可否认,评审专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以为,尽可能减少评委主观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是一个好的评标方法的关键。根据笔者从事信息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的实践经验,要做到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从最低投标价开始评标(以下简称“最低开评”),不失为一个简单易行的好办法。
“最低开评”的优点
符合法律法规 满足采购需求
《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中明确指出:“价格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的重要因素,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坚持低价优先、价廉物美的原则”等。笔者以为,采用本评标办法恰恰能很好地贯彻上述法律法规的精神。
减少主观因素 实现客观公正
政策是要通过人去执行才能得到结果的,如果执行中出现偏差,再好的政策也是无法获得预期效果的。笔者建议:先将各投标人按其投标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评标时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开始,直到评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为止。评委必须评完一家再评下一家,评完一家后即讨论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满足,则其即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不符合,需说明理由。此时,即使个别评委有想法,但如果其理由不充分则很难得到其他评委认可,这就减少了主观因素,而不像打分时,个别评委将“意中人”全部取上限,而对其它投标人取下限。
减少评标工作量 实现评标精细化
在投标人较多时,本法的优点更为明显,因为集成项目的投标文件普遍比较多,面对一套几十万字、乃至数百万字的投标文件,要评标委员在规定的有限时间里逐字逐句地阅读并作出评价是勉为其难的。采用本方法评委只需要看一份或几份投标文件即可,需要看完全部投标文件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因为在实践中,最高价中标的概率是比较小的。
“最低开评”的缺点
当然,这种评标方法并非十全十美,其主要缺点是:无法考虑投标人的实力、规模、经验等非价格因素,以及投标人所推荐设备的产地、性能及软件开发能力等因素,尤其在投标价格比较接近的情况下,本法的缺点更为明显。例如,两个投标人的报价相差很少,而价格稍高者的实力、规模、能力、信誉等都要好于前者,这就比较可惜和遗憾。但我们还是可以尽可能地避免本评标方法的缺陷。
完善“最低开评”
对以上提到的“最低开评”的缺点,笔者认为要从制作招标文件入手解决。制作招标文件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质、规模、经验等加以限制,尽量让同一量级的投标人来参与竞争(同一量级的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才是最充分的竞争);第二,在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尽可能给予详细描述(参数、指标等),避免有容易引起歧义的内容,尤其要明确项目的功能、性能、最终目标等。
本评标法是笔者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的一点想法。要真正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结果的公正,仅靠一个评标办法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和完善招标工作的监督机制,增加招标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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