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单位实行“淘汰制”值得借鉴
作者:林右林 发布于:2008-08-01 10: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7月24日《宿迁日报》载,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坚持每年对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打破“终身制”。今年通过公开招标,9个商家被新确定为政府采购定点单位,有5个原定点单位因商品价格偏高、服务质量不高被淘汰。对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淘汰制”,让“合格者”继续“上岗”,让“不合格者”淘汰出局。
这种做法引入竞争与监管机制,让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不再是“一定终身”。这必然有利于定点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与服务态度,把政府采购工作打造和经营得更好。
“一定终身”有弊端
一个时期以来,定点单位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不可否认,有些定点单位由于缺乏竞争与监管,在兑现承诺、履行服务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有的定点单位以赢利为最终目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找机会抬高或变相抬高价格,从中谋利;有的在争取“定点”供应商资格后,对其承诺的举措往往“无所谓”,想随意扩大定点采购项目就扩大定点采购项目,结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的为了揽生意,往往喜欢采取非法手段进行违规交易;有的获得了“定点”特权后,该处却成了“价格特区”和假冒伪劣的潜伏之地;有的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还特意降低服务效率和供货的品质,以致商品和服务质次价高、以次充好的现象难以避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有的为了夺取定点采购“特权”,而采取行贿等违法手段,从而滋生“采购腐败”等等。这些不良行为,既影响了定点采购的效果,又损害了政府采购部门的形象,怎么不令人深思呢?
淘汰制避免“滑向深渊”
有一则寓言。车轮抱怨说:“方向盘,你为什么老喜欢管着我呀?我要向左边走,你偏偏要我向右边走。”“车轮,不是我要管你,是因为左边是山涯,如果我不管你,你我就会滑向深渊。再说,你别只看见我管你,我还有司机管着我呐!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都有人管。”
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也不例外。虽然“定点”采购以其独特的采购方式,能够有效地规范一些特殊项目的支出行为,被公认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采购方式,但这种好的采购方式,也应该有相应的监督约束与管理办法,这样才能不至于“滑向深渊”。
因而,对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淘汰制”,不仅能够彻底地打破过去“一定终身”的定点采购旧机制,给每个定点单位带来危机感和紧迫感;而且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择优“上岗”、优胜劣汰的监管运行机制,促使每个定点单位必须在“事业”与“失业”间作出选择,并以实际行动脚踏实地地履行好自己招投标时的“承诺”,爱岗敬业,干出大家都满意的“事业”来。
因此,笔者不禁要公开为这种“淘汰制”拍手叫好,觉得它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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