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五举措推进“强采政策”落实

作者:易佩富 发布于:2008-08-11 10: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最近,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节油节电工作和开展全民节能活动。我们政府采购业界要紧跟中央部署,抓住这一机遇,大力推进政府节能产品“强采政策”落实。其措施是强化以下“五项管理”:
  
  强化集中采购目录管理。将去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在首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中,明确的具有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的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列入各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使“强采政策”真正成为强制性的政策。
  
  强化政府机构的耗能管理。今年内,各地区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区政府机构的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包括高耗电产品电耗限额标准),以及公务用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组织制(修)订电力变压器、静电复印机、变频空调等终端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以促使政府机构加快实施“强采政策”。
  
  强化价格管理。各地都要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炭价格成本构成机制。推进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从而促使纳入首批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节能产品,在价格上有所适当降低,以促使困难地区的采购人也能买得起。
  
  强化财政管理。一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在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中,必须按照首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要求,编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确保政府强制采购占有一定的份额。二要强化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明确凡因确实需要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范围的节能产品,且程序合规而增加的支出,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以确保政府强制采购不受资金约束。三要完善促进“强采政策”落实的财政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采购当事人实施强制采购、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以促使政府机构扩大强制采购规模。
  
  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要为采购人实施强制采购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服务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强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资质的动态管理,及时吸纳和调整“强采的节能产品”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强采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推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协议供应方式和定点采购方式,以适应目前采购人购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种多、单价小、总金额不大的特点;简化和改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的程序和方法,对每一个节能产品强制采购项目都要实施一条龙的优质服务,以不断提高其采购效率,来促使采购人自愿采购“强采的节能产品”,乐意采购“强采的节能产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政府强制采购”中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对少数回避政府强制采购政策,弄虚作假,拒不执行规定的,一定要依法从重处罚,既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也要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以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确保“强采政策”落实到位。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