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通”采购也可特事特办
作者:芷君 发布于:2009-03-25 15:5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只要刷刷一卡通,学生就可以轻松买到饭菜、通过电子门禁、预付水电费、支付电话费。随着校园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校园一卡通在各大高校迅速风靡推广。但就是这号称“一卡在手,走遍校园”的“一卡通”如今却成了让教育系统领导一筹莫展的烦心事。烦就烦在“一卡通”变成了“无法通”。而追踪一卡通被“卡”的根源,居然源于政府采购的制度约束。
近日,一市教育局的领导向笔者大倒苦水。某校新近修建的几栋学生宿舍大楼就快落成了,这原本让人高兴的事情,却让该校领导和市教育局的同志高兴不起来。按照该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的规定,新大楼的一卡通系统已经达到公开招标的限额规定。而该校之前的“一卡通”系统是由另一家公司开发研制的。如果公开招标所“招”来的公司不是这一家,校园里岂不是要共存2套刷卡系统。
校领导原本想寻求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可一一对照下来,适合单一来源的条件没有一条满足:这种一卡通系统开发的供应商很多,不满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也没有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原本很想搬出最后一条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但偏偏不凑巧的是添购资金的总额恰恰又超过了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万般无奈之下,该校不得已采用了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中标单位未能如校领导所愿,是一家以前没有接触过的“新朋友”。如此一来就出现了前面提到的学生拿着“一卡通”,却只能在自己所在的楼宇通行,原来的老系统根本就不“认”。
在政府采购制度的种种约束下,原本应该畅通无阻的“一卡通”就这样变成了“无法通”。面对这样的结果,不得不引发人们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防治腐败、防止暗箱操作的同时,难道就没有考虑其适用性和便利性吗?
笔者认为政府采购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在强调政策性之余,还应关注其实际操作性。如果因为片面强调政策性,而视是否可行于不顾,恐怕也不是国家倡导政府采购的初衷。以前面的案例为例,如果该校今后继续扩建、新建教学楼,“一卡通”所能通行的空间将越来越小。
笔者认为,遇到类似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将事情原委及时上报本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核定其确实需要与原项目一致或者于原服务有配套要求时,可以特事特办,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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