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抽取专家须先备案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9-04-15 11: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某大学根据科研需求欲采购一批专业测量仪器,在开标之日的前两天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此时,难题出现了:由于该批测量仪器技术比较专业,平时采购几率极小,采购人反复抽取也未能找到足够数量的评标专家。眼看就要开标了,这可急坏了项目负责人苏先生。
无奈之下违规抽专家
一边是大学科研项目急需测量仪器“上马”,一边是符合需求的评标专家数量不足,苏先生反复思考解决办法,最后他不得不使用了“下下策”。
原来,大学里需要这批专业测量仪器的学院与当地的某行政部门是专业对口单位,行政部门由于早年按照我国商务部制定的标准采购过进口的该类测量仪器,曾在商务部建立的专家库里抽取过评标专家。
虽然行政部门早就建议苏先生可向商务部门的专家库寻求帮助,但他深知这并不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可是,眼下情况特殊,时间又十分紧急,苏先生认为解决困境实在别无他法,只好冒险使用一下。
怀着无奈而又侥幸的心理,苏先生在行政部门的协助下从商务部门的专家库里抽取了足够数量的评标专家。
被供应商发现惹投诉
就在中标结果随即开始网上公示的时候,“麻烦”找上门来,该大学接到了供应商的质疑。面对已经得出结论的采购活动,苏先生实在不忍心放弃。于是他一边给坚持不重新组织招标,一边给质疑供应商做工作。可是失去几百万元采购大单的供应商并不接受苏先生的做法,他们又向当地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由于毫无争议地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该大学的专业测量仪器采购被判无效,财政厅责令其重新组织招标。
事先备案才合规
面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苏先生虽然心服口服,但是他也有着很深的疑惑。如何在不影响采购时间的前提下顺利解决这个问题呢?
财政部门的解释是,之所以规定政府采购评标活动必须在财政部门组建的专家库里抽取专家,是因为每一位专家在进入专家库之前都经过了较为严格的资格审查。而采购人自行选择的专家,很有可能因不了解政府采购知识而影响评标质量。
但是,为了尽可能地增加专家库专业类别和专家数量,财政部门非常欢迎采购人推荐业务知识过硬、符合政府采购评标需求的专家。只要通过财政部门的资格审核,被推荐的专家就可以进入政府采购专家库。
同时,财政部门也表示,如果再遇到类似情况,也有一种不耽误采购时间的“折中”方法。就是在实在抽不到相关专家的情况下,书面说明情况并将自己选择的专家向财政部门备案,取得财政部门允许。当采购结束后,相关专家可以履行正常手续取得进入财政部专家库资格。但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评标出现问题,采购人只能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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