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一诚”让政府采购活动全程透明
作者:晏子菲 发布于:2009-04-20 14: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在某政府采购培训班上,一位政府采购业界人士表示,目前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仅限于开标和公告结果两个环节透明,其中的评标等过程是不透明的。政府采购活动要达到全程公开透明还有较长一段路要走。
这位业内人士的言论颇有道理,但笔者认为,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预防腐败。在招标和结果公告之外的过程没有公告,并不表示政府采购活动就是不透明的,只要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评标环节的监督有力,那么,实现整个过程的公正透明就是有保障的。
这里有几个实例可以证明。
中央某部委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一直致力于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他们不仅成立了专门的监察办公室,在采购活动中重视监督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而且还对每个采购项目在监察办公室实施全过程监督的基础上,对主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其中就包括对评标过程的双重监督。他们对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干预等不正当行为,会坚决予以制止,数年来,该部委政府采购工作未发现一起违法乱纪事件。
中央某集中采购机构也是如此,在每个项目的操作过程中,该集采机构都要从外面单位请相关专家作为监督员,自始至终监督项目的进程,2008年,该集采机构未发生一起质疑投诉事件。
某市级政府采购中心更是让评标过程在众多投标供应商的眼皮底下进行。据了解,该采购中心从去年开始就实行了让投标供应商“旁听”评标的制度,一开始,各项目投标供应商纷纷参加,到后来,他们干脆不参加了,为什么?因为放心。
如果说,发布公告表示透明操作,那么在有力的监督面前,评标过程也是透明的,只不过这种透明只对当事人展开,并不是只要会上网的你我他都知道。
因此,笔者认为,只要做到依法操作、依法采购,做到“三公一诚”,政府采购活动也是全程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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