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论证不能走过场
论证是近几年被引入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个新手段。制定项目技术需求、申请采购进口产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越来越多的环节需要集专业人士智慧全方位论证,以期求得决策的正确。当初论证制度被推出的时候,赢得了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认为这是政府采购评审制度的延伸和发挥,有利于标前各个环节真正实现公正、公平。
可是最近,越来越多的不公平、走形式论证污染了这一创新工作手段。前不久,从某省传出一医疗单位为采购进口产品造假专家论证,论证意见书上的专家签名全部都是子虚乌有。另一省的文化部门主导论证结果,被“安抚”的专家出具了完全“符合采购人之意”的论证意见。
如此一来,政府采购的专家论证没有任何实质意义,还给采购平添了一道浪费行政资本的程序。如此论证,其实对于采购人来说完全没有好处。
论证被引入的目的是集众家之长为采购出谋划策,让它更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更好地满足采购人需求。如果说采购人主导论证指定某个品牌,那也是出于采购到好东西的心理。可采购人应该想到,众专业人士在商讨论证之后得出的结论,也许会比自己在缺乏专业背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策更好。
另外,采购人将论证变为走形式,也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身为国家行政部门,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自身形象,还让不敢得罪自己的众位专家同时挑战自身道德底线。换句话说,不公平论证是采购人导演的一场集体作假行为,性质极为恶劣,影响很不好。
采购人应该深刻认识到,为了对国家、社会和自己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不应仅仅是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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