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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就不怕公开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09-12-04 11: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广州公布政府部门预算和官员述职报告、东莞建立官员家属信息数据库、上海财政局发布预算公开方案……最近,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各界认为,我国地方政府正在开始一场“透明革命”。
  
  在笔者看来,这仅是公众监督的开始,公开是手段,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才是目的。但反观之,如果政府相关部门能够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办事,就不怕信息公开,不怕“透明革命”。
  
  政务公开不仅满足了纳税人的知情权,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也有利于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回顾一下日前“重庆跨床”和“格力空调”两个政府采购业界热点事件,虽然众多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将矛头直指政府采购,表面上暴露了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存在问题,表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够完善、高效,实际上则说明了政府采购有一套严格的“游戏规则”,也从侧面印证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如果不是这样,社会公众何从发现其中的问题?供应商如何敢“状告”政府部门?
  
  无独有偶,近日,江西省效能办公室公布了一批机关效能监测情况,其中包括新余市政府采购网未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对中标信息进行公告,造成投标人无法及时投诉投标项目。针对此情况,新余市效能办责成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书面检讨,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每次采购过程都要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今后对市政府采购中标信息一律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7天。
  
  对此,我们首先要认识到,这不是政府采购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部分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关于中标信息的公告,《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早已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公告且规定了中标公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当然,即使是执行层面的问题,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仍然不能无视问题的存在,因为不了解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社会公众可能会将问题的关键归结为政府采购制度本身,长此以往必将形成不利于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舆论氛围。为此,政府采购相关各方应更加严格地依法采购、依法监管,只要“身正”就不怕“影子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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