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提倾向性需求的危害
编者按 采购需求,是采购人提出所要采购标的物的主要功能和特征,是决定供应商是否有能力提供所需产品的标准,是评审专家评判供应商相应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是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采购需求提得是否科学合理是影响项目采购质量、决定项目成败的重要因素。
在采访中,《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时常听到对采购人提需求时存在的问题的抱怨:“采购人时常提出倾向某个供应商的需求,损害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导致采购工作进行不顺利,给其他当事人带来麻烦。”为此,本报记者采访多位政府采购业内人士,针对采购人提倾向性需求的危害以及如何避免发生倾向性需求等话题进行了探讨。
需求有偏好 投诉易发生
“因需求存在倾向性而发生的投诉每年都有很多,而且屡禁不止。”采访中,某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负责人这样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
在日常工作中,《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也听到了对此问题的不少看法。有的人认为,采购人所提需求具有倾向性是“与生俱来”的,改变不了;有人则认为需求具有倾向性是因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不了解,只要慢慢因势利导,将来会有好转。从交流中记者发现,目前采购人提需求存在倾向性是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而且这一问题给包括采购人在内的政府采购有关当事人的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
采购中心受气背黑锅
日前,南方某单位委托当地采购中心采购一批电子化设备,因该项目采购人所提需求将一家大型电子公司排除在外而遭到投诉,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这段时间频频诉苦。
“这个项目操作完之后,我们还一身轻松,想着完全按照规定操作的项目可以高枕无忧了。谁知道却遭到了质疑,而且是因为采购人的需求排斥了另一家供应商。”该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据该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采购人在该项目提需求环节可谓“煞费苦心”。对于不中意的某大型电子公司,采购人在需求中的一项不引人注意的技术参数中将其排除在外,有了这项排他性技术指标,即便被排斥的供应商“意外”中标,也可以通过采购人倾向的供应商的质疑投诉使其不具备中标资格。如此一来,从综合实力来看很可能名列第二位的倾向性供应商就能坐享中标成果了。
“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心中的委屈真是有口难言,只能受气背黑锅。这件事情我们把关没有看出来,我们承认也有责任,但毕竟这个主要责任采购人还是要承担的。”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供应商维权 质疑投诉齐上阵
在《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第十届《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上,某省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某市采购中心接受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的委托,采购一批用于新生儿接种的乙肝疫苗。根据生产工艺不同,乙肝疫苗分为“酵母型”和“细胞型”两种。在前期沟通招标需求时,疾控中心向采购中心提出要“酵母型”不要“细胞型”,理由是前者更安全、无毒副反应,以保证新生儿安全。某生产“细胞型”疫苗的供应商看到信息后,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认为招标文件指定采购“酵母型”属于限制性条款,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对于质疑,采购人单位有关负责人给予了这样的回应:“就比如笔记本电脑与台式电脑、玻璃杯与纸杯、皮沙发与布沙发,‘细胞型’与‘酵母型’不能算限制性条款。”
随后,该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便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而且,供应商表示,不但要投诉,而且投诉不成就打官司,一定要将这个倾向性需求“拿下”。
后来的事实证明,采购人确实提出了倾向性需求,只是非专业人员不易察觉其倾向性。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财务处处长孙政深曾表示,在提需求时,采购人不能将供应商视为可以随便糊弄的糊涂人,相反,一个行业内的供应商可以说是该行业的真正专家,什么样的需求具有倾向性,他们一看便知。
采购项目受拖累得不偿失
对于提倾向性需求,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调研员杜黎表示,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存在倾向性,往往会得不偿失。因为一旦发生质疑投诉,作为采购当事人的采购人必然脱不了干系,而且质疑投诉会阻碍项目采购进程,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致公党中央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徐京叶表示,如果采购人因私心倾向某供应商,一旦东窗事发,还会危及具体项目有关负责人和领导的政治前途。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专家表示,采购人所提需求有倾向,无异于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埋了颗“炸弹”,一旦触碰到导火索便可能发生“爆炸”。“随着法制的完善、管理日趋科学,倾向性需求蒙混过关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即使当时过关了,也可能在后续的监管环节被发现。”该专家表示。他提醒各采购人,切勿提倾向性需求,以免“玩火自焚”,损人不利己。
“就如同上述两个案例,发生质疑投诉事件之后,难道只有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头痛吗?当然不是,采购人无论如何都脱不了干系的。”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调研员杜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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