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集中采购茶叶应可行

作者:旻阳 发布于:2010-02-06 13:1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向所有中央采购人发布了一条声明,提醒采购人注意某茶叶公司的不当宣传。原来,某茶叶公司以成为“中央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为名从事推销、宣传活动,部分媒体还以此为由头进行报道。可实际情况是,此茶叶公司只是按照例行程序通过了中央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注册而已,国采中心至今从未组织过任何有关茶叶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注册只能证明该公司经营手续完备,相关证件齐全,并不能说明其产品质量优良以至于获政府部门青睐。因此,国采中心认为,该公司的宣传是不当的,提醒采购人对此事件加以注意,同时声明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这个案例当然只是一个供应商行为不当的反面教材,不过从中也传递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信号。供应商之所以说自己成为“中央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无非是看中了“政府采购”这4个字的社会效应。这其实代表了目前社会的一种惯有思维--被政府看中的产品,其品质一定不错。而国采中心之所以要及时向采购人提醒这种不恰当的宣传,也恰恰是因为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依法采购意识日渐成为主流,采购人也开始越来越依赖于政府采购。没有经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的商品、没有通过政府采购资质审查的企业,采购人不放心、不安心。可以说,该事件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必然会发生的现象。
  
  大胆地设想,虽然某茶叶公司借成为“中央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之名进行宣传的行为不正确,但也许只是因它对政府采购活动理解得不透彻的无心之为。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范围有一定的限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还要依据“集中采购目录”确定。茶叶既不是“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各单位每年的采购额也均不会超过政府采购限额。茶叶生产商没有机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就不可能对它有深刻的理解。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1个单位采购量小,100个单位的采购量就不容忽视了。政府采购为何不能将类似于茶叶这种消费类产品集中采购呢?也许这种做法会有许多阻碍或者弊端,但只要是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的,所有的阻碍和弊端应该都可以被克服。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理论实务频道


 政府采购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政府采购信息网,转载请注明“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或“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报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