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公开更具亲和力
当社会各界抱怨我国政务公开的程度不够时,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员制度无疑成为政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透明工作方法和进程的一面旗帜。这种公开是积极的、智慧的、有成效的。
它将颇为敏感的政府购买行为全面、无隐藏地曝光在政府采购的“局外人”面前,社会监督员几乎是零距离地感受购买过程,是否公平、是否真如外界传说的“内定”、“倾向”,都由监督员评说。可以肯定的是,敢于公开首先是对采购行为清清白白的一种自信,是对评审过程规范公正的一种宣扬。
它邀请在采购各方主体中支持配合制度改革程度最低的采购人代表参与,发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些地区还引入了新闻媒体单位代表,让最应该感受政府采购活动“三公一诚”的人群获得最深刻的感受,让最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群获得最深入的影响,让最会宣传、最能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的人群主动去宣传政府采购和引导有利于制度改革的社会舆论,可谓一举多得。
它在财政部门、纪检部门之外于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了社会监督,震慑采购活动的组织者、评审者以及采购项目购买者,据实点评他们的表现并上报给采购监管部门,对严肃评审现场纪律、促进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给政府采购的安全性又上了一道“保险”。
当然,既然被称为政府采购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的特性就应该在今后进一步凸显。除了已经被邀请成为社会监督员的几类人群之外,那些平日里与政府采购活动距离更远的人群也应该被赋予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这样一来,这种社会监督才是广泛的、平民化的和有亲和力的。也只有这样,政府采购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才能以最快的速度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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