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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物价过快上涨 政采应打头阵

作者:默 墨 发布于:2010-11-29 09: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0月宏观经济数据显示,10月CPI同比上涨4.4%。从今年7月开始,CPI数据不仅月月看涨,而且持续超过政府设定的3%红线:7月涨幅达3.3%,8月涨幅达3.5%,9月涨幅达3.6%,10月涨幅更是超过政府预期的“破4”,创下25个月以来的新高。

  对于此番物价过快上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国务院正在制定措施,抑制物价过快上涨。总理的一句话,让广大老百姓看到了希望。笔者认为,不管国务院即将采取何种措施,作为政府的消费行为,政府采购必须在抑制物价上涨方面作好表率,政府采购的价格不能跟风上涨。

  然而,目前政府采购市场的发展趋势不容乐观,从各地政府采购同类产品的价格与以往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比如,某省出差和会议宾馆协议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100元;在某市近期采购的一批办公家具中,同品牌同材质家具的价格同比上涨了近20%。

  对于政府采购物价的上涨,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一位采购人代表表示,早在去年年底编制预算时,就将价格的这种浮动考虑在内了,既然预算已经编制,就要严格按预算执行。集采机构代表表示,集采机构只管操作,不管价格;供应商的报价只要在预算之内且相对低廉就行,集采机构只能执行,政府采购的最终中标价格也不是集采机构说了算的。投标供应商的理由也十分充分:这是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随着社会整体物价的上涨,生产成本增加,最终的销售价格也要上涨。

  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是政府的消费行为,它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因此不仅应节约消费、体现广大纳税人的意愿,还应发挥政策功能、履行调控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职责与使命。

  物价过快上涨,给百姓带来了生活压力。昨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三季度居民消费者信心指数显示,居民消费者信心指数在连续5个季度上升之后首次回落。应该说,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大潮中的活跃分子,其相关部门如果不采取措施控制广大供应商的投标价格,供应商在投标时报高价也无可厚非。中央有意抑制物价,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也应有所作为。抑制物价过快上涨,政府采购理应打头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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