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采购需求论证第一关
采购结果无效、项目被废、须重新招标--这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愿看到的结果,而在实际招标采购中,因为前期提出的采购需求不尽合理,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往往会出现上述情况,不但延误招标进程,甚至还会引发利益相关供应商的质疑投诉。
根据预算编制和采购计划确定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要求是政府采购程序中的第一步。是否对第一步谨慎把关显然事关采购工作的成败。虽然除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外,其他项目的采购需求确认环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作为政府采购过程的基础和关键,需求论证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效果,影响到政府采购质量。
目前,采购单位提项目需求的普遍做法是: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自己理解进行市场调查、出具采购需求,或者寻找“靠谱”的潜在供应商代为出具采购需求。而在笔者看来,如此产生的需求根本无法起到对项目源头把关的作用,尤其是供应商代为出具的采购需求,如在相关审核中把关不严,难免为日后的质疑或投诉埋下祸根。如果相关项目参加方对操作执行进行质疑且成立,采购单位就要被迫修正采购需求,从而使招标采购时间延长、采购成本增加,最终影响招标采购的质量,严重的还可能推翻原采购需求方案,导致整个项目采购失败,最终被废标。
一般情况下,采购需求的商务部分如果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条款或设置的门槛过高,采购代理机构会及时指出,项目负责人会视情况适当更改;对技术条款中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往往也很难发现。
当下,采购项目品种越来越多、相关技术更新也越来越快,因此建立相应的需求论证机制、把好政府采购的“第一关”显得尤为重要。采购人在明确专家产生办法、相关约束机制以及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应该自行组建或借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成立专家小组,对采购项目进行全面的论证,在现实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找到平衡点,提出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为后续采购环节的成功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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