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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制定凸显开放与务实

作者:琝 阳 发布于:2010-12-22 09:1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似乎每年年底都有这样一个期盼,直到它尘埃落定,才能未雨绸缪,为来年的工作做打算。当2010年的冬天刚刚降临,人们还在忙着为今年的采购收尾时,这个企盼就已经化为一纸文件摆在了期待它的人的眼前。这让人们在惊喜之余还有一丝感慨,仿佛有一种鞭策的力量在催赶着自己不断加快工作的步伐。

  的确,《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印发时间比以往早了很多。相比于2008年的目录及标准在当年的5月5日印发,2009~2010年的目录及标准于2008年12月17日印发就着实让所有中央单位惊喜了一回。不仅“目录出得晚,来年工作无法布置和落实”的抱怨没有了,许多中央单位还及时转发了目录及标准,办起了集中采购培训班,早早地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编制上报。出乎预料的是,2011~2012年的目录及标准出台时间竟再次提前了约半个月的时间,其中,充足的准备和工作的计划性可见一斑,这为中央单位扎实部署来年的集中采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印发的时间早以外,选取近40家政府采购规模较大或者采购工作颇具特色的中央单位,历时5个月先后3次征求意见,收到29家中央单位的书面意见,同三大中央集中采购机构深入座谈,修订时的广泛调研和意见征集也让《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未出台就已经受到广泛好评。《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修订出台做到了广纳各方意见、特约针对性意见、吸收不同意见。一种开放的工作机制已然形成,中央单位实现了对政府采购工作重大决策的参与,贯彻落实目录及标准的积极性骤然提高。

  可以说,这是一份品目有增无减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是一份民主的目录及标准,是一份从实践中产生、极具实际操作意义的目录及标准。它对中央单位明后两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意义不言而喻,对全国各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出台的指导意义斐然。在这样的工作机制下,政府集中采购的主流地位必将得到巩固,集中采购的优势也定会得到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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