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家利益为导向探索发展模式
为期两天的第二十一届中美商贸联委会本月15日在美国华盛顿闭幕。中美双方在会后签署多项经贸合作文件,其中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内容引人关注。
中方表示,将在2011年提交修改后的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第三份出价清单;在国家级风电特许权项目机组招标中,对风电设备在国内外应用的业绩同样对待;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关注中美贸易的人都有一个共识,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有这么几个焦点问题:美国谴责我国政府采购支持国货行为不利于各国产品的公平竞争;认为我国对自主科技创新有专项补贴嫌疑;而知识产权也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美国一直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欠缺,损害了美国知识产权所有单位的权益。这三个问题除了第一个问题明确指向我国政府采购以外,另外两个问题也同样与政府采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过十余年,但其成果就已经引起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关注与重视。通过政府采购手段实施的宏观调控,正是因为成效显着才会让美国谴责这个、指责那个,美国如此“较真”,很大原因是为了能够逆转贸易逆差。
据专业人士的点评和有关媒体的报道,第二十一届中美商贸联委会后中国作出的承诺虽然看似比美国的“认真考虑”、“加紧进程”等表态更为实在,但中国的谈判者们也站在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揣度着和“精明着”。应对美国一再“考虑”的态度,中国作出了框架性和可伸缩性的承诺,且可伸缩的幅度很大,可谓“你有了实质动作,我再考虑有所让步”,承诺之中有抗衡。其实,就支持科技创新来说,美国也有过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对科技创新渴求甚旺,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再如,在政府采购支持国货方面,美国的《购买美国产品法》声名在外,甚至成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经”的来源。又如,美国一直催促我国尽早提交针对加入《政府采购协定》的出价清单,却迟迟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为了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更为健康和快速地发展,不能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经验,一些原则和始终维护国家利益的态度是必须坚持的。无论外贸磋商如何谈,根基性的东西都不能丢。发达国家已经经历了最初发展的时期,其没有理由阻挡中国走发展经济的必经之路,而中国只有强壮自身坚持走自己的路,对外才能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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