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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保障政采信息化建设

作者:林 海 发布于:2011-07-29 10: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采购系列谈之政采信息化(一)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与具体实施方法也与时俱进,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实现网上操作,“电子反拍”、“在线询价”等信息化采购方法也因为便捷高效而获得了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青睐,并得以快速推广运用。以浙江、江苏等地为代表,现已开始对部分采购项目实行全省联动或是区域联动。
  
  信息化是政府采购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政府采购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信息化的政府采购系统可以实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项目信息的互联互通,便于监管部门和采购人进行监管与评价,能够跨地域实现政府采购资源的有效整合,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从当前看,信息化建设对政府采购流程的再造和理念的重塑,已经成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将为解决“效率低、价格高、服务差”的顽疾提供思路和手段,并推动制度改革的发展。
  
  但不可否认,目前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化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重技术轻管理、信息系统的后续维护不及时等,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在笔者看来,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
  
  首先,要想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务必要完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化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计算机网络系统最终还是要在人的操作下运作,没有一定的强制性规则来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信息化建设就很难收到预期效果。因此,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所急需的不是专业和技术保障,而是统一的法律制度规范。
  
  其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既要靠制度推进和落实,也要靠制度保障实施。系统建设不能一蹴而就,要想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必须靠制度。要利用好的制度,鼓励政府采购参与者主动使用信息化设备、推动信息化建设。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及时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化培训制度、使用制度、保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办法,以保证信息化建设的稳步推进。
  
  再次,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并且分步骤、分阶段施行,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稳步向前推进。随着信息化建设在政府采购实践中的普及和应用,专业性、技术性的问题会逐渐得到解决。但是,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明显不足,原有的政府采购模式已经遇到严重冲击,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法律制度,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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