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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统一标准统领政采信息化建设

作者:林 海 发布于:2011-08-03 10: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 采购系列谈之政采信息化(二)
  
  当前,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正进入全覆盖的推广阶段。近两年来,以“电子集市”、“电子反拍”为代表的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显示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优势。但是,因为各省市之间包括省内市县之间的信息系统没有相应的技术兼容,导致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全国各地五花八门的政府采购网站也几乎变成了“信息孤岛”。因为标准不一而导致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问题让人痛惜,统一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刻不容缓。
  
  统一技术标准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前提,有关部门应尽快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业特性完善相关的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代码体系、技术规范和项目管理规范等。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统一明确,实现从采购预算编制到采购计划下达、从招标文件制作到评审现场管理、从合同签订到资金支付等全方位、全口径的电子化采购流程。建立统一规范的技术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健全硬件网络技术规范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建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政府采购网,以形成资源共享、上下一网、全国联动的工作局面。
  
  首先,要统一系统接口,实现各地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扩展需求。当前,各级政府纷纷投资建立了自己的信息公告媒体,也研发了诸如招标、评标等许多独立的软件系统。但建设者往往低估了系统接口的复杂性,甚至忽略了系统的前瞻性,导致日后开发的新系统与之前使用的旧系统很难兼容对接,也很难满足采购业务的扩展需求。因此,在建设初期就应留有扩展接口,以方便日后系统升级、整合需要以及与其他应用软件及系统管理平台的数据交换。而这种系统的前瞻性和软件的实用性,恰恰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技术标准之一。
  
  其次,要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认证制度,保障政府采购信息安全。安全体系建设是政府采购信息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政府采购信息安全体系应与软硬件系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安全管理体系的同时,相关部门应该重点加强技术安全体系的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包括系统软硬件、数据库、系统应用等安全体系,构建全国统一的数字认证(CA认证)制度,真正实现安全记录的完整性、访问审核的严格性,保证数据生成方便快捷、存储传输安全可靠。
  
  再次,要建立全国范围政府采购的统一交易平台。基于采购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建立能够满足协议供货或网上采购所需的统一交易平台,为供应商提供更多、更充分的公平竞争机会,使采购人能够自主、快捷地享受“质优价廉”的公共产品和优质服务,让集中采购机构更加有效地节约采购成本,以发挥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 采购系列谈之政采信息化(一)见本报7月29日第1208期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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