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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应注重社会监督

作者:忆 安 发布于:2011-10-19 14: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随着众多中央部委陆续公开“三公经费”,高额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令社会各界颇为关注。近期,两则关于公务用车的消息再次将公车管理问题推向焦点。
  
  “执法者真敬业,国庆节都不休息,真是太辛苦了!”10月4日,有网友在老挝首都万象的一处景点意外发现一辆云南牌照的吉普车,其车身喷有“农业执法”字样。这位网友在看到此车后,拍下照片并传到了网上。短短3天时间里,微博及论坛纷纷进行转载,这辆农业执法车迅速在网上蹿红。网友纷纷质疑:农业执法车国庆现身老挝,不是公车私用搞免费旅游吗?
  
  另外一件事发生在湖北省广水市(县级市)。2000年至今,该市共被上调官员带走28辆公车挪作私用,因为这些官员离开后基本上都被提拔到更高的职务,广水市相关单位敢怒不敢言,直至近日才被媒体曝光。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车管理问题,并为此出台了很多措施。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治理公车私用的效果不是很明显。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治理公车私用的问题,有关部门一要注重社会监督,二要加大处罚力度。
  
  例如,在公车上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用以监视车辆的行驶路线、停泊地点,避免不经济地行驶,杜绝公车私用行为。当然,最普遍、最有效的手段还是核发公车专用牌照,并在车辆上喷印非常易于公众识别的标志,如上文中的“农业执法”字样。也就是说,让公车与其他车辆有明显的区别。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公众“普遍熟悉”的公车一旦在不该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出现,很快就会被曝光。
  
  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公车私用行为的处罚力度。只有当一种行为的风险远远大于冒险所获时,这种行为才会逐渐减少,直至最后消失。公车私用也不例外。
  
  如上文提到的农业执法车国庆现身老挝,假如当事人少花了差旅费5000元,得到的处罚却是5万元,并且还将接受行政处罚。在这种情况下,估计他(她)就不会有下次了。2010年12月,美国密歇根州国会议员约翰·科尼尔斯把属于国会办公室的公车借给儿子用,事后,科尼尔斯向公众承认错误,并不得不向政府偿还公车私用的相关费用5682美元。
  
  当然,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国家公务人员可以非公用车,但有关部门应采取这样的措施:用公车要收费。在德国柏林,所有公车私用都收费,包括汽油费、维护费、停车费和磨损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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