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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给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并处罚款的处理?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2-02-06 15:0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什么情形下给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并处罚款的处理?

  答:1、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采购事务的;
  
  4、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7、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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