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公车私用应综合施治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关于治理公车私用的好消息不断传来。据媒体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今年年初起对全县公务用车加上颜色醒目、字迹清晰的统一“公牌”:红色的底面上印着“公务用车 敬请监督”字样,并附有监督电话和车辆编号。3个多月来,该县共接到群众投诉几十起。经核实,目前已对7家单位的17辆公务用车违规使用进行全县通报。
今年3月中旬,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地籍科科长杨某开公车扫墓,经网络曝光后,引起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六合区国土局最终决定免去杨某地籍科科长、信息中心主任、六合经纬测绘公司经理职务,因公车私用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个人承担;责令杨某在分局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笔者从心底为这些事叫好,但同时又担心“公牌”的实施效果,并认为各地可以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治理公车私用现象。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全国上下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公车私用现象从根本上得到好转,但仍然有少数人自以为高人一筹,使用小伎俩谋取私利。晚间用餐高峰时段,笔者曾在不同场合多次看到一些豪华餐馆门前停放着被遮挡牌照的车辆,还有一次正巧遇到客人用餐完毕,撕下遮挡车牌的报纸准备离开。
试想一下,如果“公牌”被遮住,其实施效果肯定会打折扣,达不到应有的监督效果。沙雅县对公务用车使用统一“公牌”,同样存在这种可能性。
如此说来,“公牌”虽然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不少代表委员提出了一些治理公车私用的好办法,笔者建议不妨一试。
例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针灸所副所长杨金生表示,公务用车牌照应采用特殊颜色,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禁止任何非公务用车存在类同颜色。同时,安装公务用车GPS定位系统,便于监察部门随时随地监督、掌握公务用车的位置和方位,既可以保证国家公务人员的安全,也能确保监督到位。
笔者认为,治理公车私用还应利用好社会监督,为公众提供监督的条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务用车在不恰当的时间出现在不合适的地点,问题显而易见,比如说某公务用车节假日驶入旅游景点。如今是网络时代,信息传送手段丰富,传播速度快,如果能营造出全社会监督公车私用的良好氛围,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当然,目前公众监督公车私用已经具备了很好的基础,很多相关问题都是通过公众举报曝光的。
另外,对公车私用的处罚力度须进一步加大。通常情况下,当做一件事需要承担的风险远远大于冒险所得时,人们通常会选择放弃。笔者认为这一普遍道理可以应用于公车治理。比如说上文提到的杨某开公车扫墓,假如这一行为的收获是节省交通费500元,该单位明文规定公车私用罚款5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相信杨某不会选择冒险。遗憾的是,虽然杨某的行为最终通过网络曝光,但这种现象原本应该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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