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子化让采购“一体化”
海怡大桥坐落在广州市番禺区,还有几个月即将建成通车,该桥建成后可以直达南海,成为广州和佛山之间的首条陆上快速通道。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发布,“广佛同城化”的理念逐步成为现实,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亲密接触越来越多,城市交驳真正促成了共谋发展。
这个理念也无时无刻不在指导着广东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发展。打开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一条以覆盖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为目标的电子化“高速路”已初步搭建起来,目前,该平台--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www.gdgpo.gov.cn)已经实现广东省本级、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阳江市、韶关市、湛江市的互联互通,信息化采购手段将广东省各地的政府采购融为一体。而此前刚刚通过并实施的《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更进一步将其予以制度化。
推广试点阶段基本结束
湛江市是广东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首批试点城市。他们参照广东省本级的做法,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之间进行合理分工,电子平台的建设速度、成效显著。
“去年开通仅两个月,就有110家供应商登录注册,汇集了商品信息9151条。”广东省湛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郑苗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如今,电子平台已经运行了一年,各方主体对它的应用也越来越充分,采购人也已经基本熟练掌握了网上竞价、电子反拍的规则,对电子化采购手段十分欢迎。”据了解,今年年初,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的推广试点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目前设定的计划,至2010年年底,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将覆盖全省各地市。
为了巩固这一工作成果,并继续打造信息化采购手段以适应未来采购形势的发展需要,《实施办法》明确要求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制定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发展建设规划,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
期待全省采购信息共享
仔细审视《实施办法》中的条款,不难发现其中不少规定都与即将覆盖全省的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有着密切的联系。
比如,《实施办法》规定,“评审专家在一年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我国其他省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可能会认为“连续三次”的要求难以实现,但在广东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广东联网之后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人员充裕,系统还做了专家一旦被抽取,接下来连续3次抽取将被自动屏蔽的设置。又如,广东省即将确立的政府采购价格监测机制,也是基于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全省联网的搭建,将全省的价格进行参照、比对。
“政府采购工作‘联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以先进地区的工作带动发展速度较慢地区的工作。不仅如此,全省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都被记录在电子平台上,公开程度加大,显著降低监督管理成本。”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负责人在评价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时说,“如果说制定《实施办法》遵循的主线是公开、规范、竞争,那么,可以说,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有效地促进这一目标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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