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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采购主要方式全球有七种

作者:高志远   发布于:2009-03-27 10: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所谓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现有政府采购体系中引入环境标准、评估方法和实施程序,确保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这里所说的环境友好型产品是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来考察的,即在资源开发、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和废旧物品的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最大限度按照环境保护原则开展。
  
  随着近年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绿色采购在我国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大的重视。为服务绿色采购工作,本文择要介绍一下实行绿色采购的主要方式。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绿色采购方式方法不尽相同,各有特色,主要包括以下七种。
  
  绿色清单法。是指政府在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中,为了达成节能与环保等绿色目标,基于政府认定的节能与环保标准,搜集和监测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节能与环保功能,形成政府确认的节能与环境保护产品清单。政府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在采购与节能和环保有关产品时,需要参考或遵行这个清单的规定,优先或者按照清单列举的产品采购。
  
  绿色标准法。是指政府不直接列出节能环保清单,而是由国家相关标准管理部门从节能、增效、环保等多个方面对机械、电子、IT产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制订明确的采购标准。规定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相关标准,限制或禁止采购节能、环保标准以下的产品或服务。
  
  绿色权值法。是指政府不列具体节能环保采购清单,只有具体的政府采购节能与环保要求和标准。但在执行中并不完全取决于这种标准,而是一种相对比较法。在政府采购评标的方法中有一种综合评分法,即将产品或服务的多种因素进行分类、分项打分,然后按不同因素在总标准中的重要度列出权值的方法。
  
  绿色优惠法。是指在政府采购中,对于节能和环保有优势的产品和服务,可以给予优先采购或者更加优惠价格的方法。优惠可以通过政府的政府规定直接实现,如政府可以规定政府采购时,在保证政府需要的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对具有节能与环保优势的产品或服务实行优惠采购。这种优惠可以体现在优先签约和价格优惠上。
  
  绿色成本法。政府采购不可避免会涉及到成本问题,且成本因素通常会在采购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不只关注货币成本,还关注其他如社会成本、环保成本、机会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政府采购和使用某些产品与服务所付出的代价,形成的一种特定的成本概念,即“绿色成本”概念和标准。
  
  绿色资格法。是指政府采购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通过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限制,发挥促进节能与环保的作用。
  
  周期成本法。它是以产品发挥功能作用的整体寿命周期内的成本作为考核依据的。在权衡成本高低时,主要以整个寿命周期成本最低为依据,而不单纯是采购成本或使用成本。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在《政府采购法》、《节能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国家制订发布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上,充分体现了我国目前主要实行“绿色清单法”、“绿色标准法”和“绿色优惠法”等绿色采购的方式方法。但是政府节能环保采购目标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各种方法都有自身的特点同时又有局限性,采用一种方法可能不利于全面实现节能控制目标,因此,今后应注意在促进政府节能采购的方式多样化上下功夫,做到综合运用、全面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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