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政府绿色采购占比约65%
“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金额达2726亿元,约占同类所有产品政府采购金额的65%左右。
记者从26日召开的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及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已基本建立起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目前,列入清单的节能产品已有28类、3.1万种,环境标志产品已有24类、1.5万种。“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金额达2726亿元,约占同类所有产品政府采购金额的65%左右。
据了解,“十一五”时期,政府采购被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有力支持了国内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发布。各地也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做了有益尝试。浙江、新疆等地先后出台了给予中小企业优先购买产品、提供相关服务等措施,黑龙江、湖南、云南等地推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政策,江苏、重庆等地建立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此外,政府采购在保护知识产权及推进正版软件使用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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