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铜山去年实施阳光采购节资2959万元
近日,铜山县审计局对2009年度铜山县政府采购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显示,铜山县2009年共完成采购预算1634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3375万元,节约资金2959万元,节约率达18%。
铜山县为了让“阳光采购”名副其实,多措并举,不仅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与透明,而且有效提高了采购效益和服务质量,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现如今,铜山县政府采购规模取得历史性突破,采购效益不断提高。
实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集中核算制。从源头和制度上对采购支出进行有效控制。铜山县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全县共设立2个会计结算中心,对103家单位实行集中统一会计核算,30个会计委派单位,共委派会计68人。从结算关口为政府采购设立了制度性保障。
实行项目限价和“三分离”制度。为杜绝采购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现象,采购人可以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之前,对所需采购物品到市场上充分询价,如果招标价高于采购人的项目预算,采购人可以签署不予采购意见,项目流标,重新招标。保障了采购单位的自主权。实行了项目受理、招标组织、合同审核相分离,评委管理与聘请抽取相分离,供应商数据库的建立与使用相分离制度。
关注民生,扩大采购范围。《铜山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显示,铜山县集中采购范围主要为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近年来,铜山县积极拓展政府采购新领域,对农村水利水泵、全县改厕蹲便器进行招标,开创了政府采购在财政支农资金方面的新局面。
社会公众参与过程监督。在制度“补漏”的前提下,将采购信息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布 ,让公众监督切实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改变单一的行政监督模式弊端。而由纪检、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联合构成的全程监督体系有效发挥了监督机制,促进了“阳光采购”的真正落实。
提高政府采购队伍服务水平。铜山县制定了《铜山县政府采购业务流程》、《铜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管理规定》,强化了采购队伍建设,规范了采购过程管理,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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