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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府采购规模高速增长 工程监管见实效

作者:见习记者 王少玲 发布于:2011-03-02 15: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图为桂林风光。

  2010年采购规模达310.43亿元,比上年增加36.16亿元,同比增长13.18%,节约采购资金44.98亿元。涉及民生的农机具政府采购比上年增长36倍,“十一五”期间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累计达到911.01亿元,年均增长45.92%,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累计节约资金159.43亿元,平均节支率高, 尤其是2009年,全区实际执行的政府采购预算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采购规模在西部地区排名第一,采购规模增长率全国排名第一……经过几年不懈奋战,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交出了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的优异成绩单,也为“十一五”期间政府采购工作画上完美的句号。

  回顾2010年,广西政府采购工作成绩“花开遍地”,无论是政府采购规模、增长率还是节支率都取得突破性进展,这是广西政府采购从业者用辛勤和汗水铸就的辉煌。

  采购范围和规模双增长

  据了解,2010年,广西全区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55.41亿元,比上年增加33.05亿元,同比增长10.25%,完成实际采购金额310.43亿元,比上年增加36.16亿元,同比增长13.18%,节约采购资金44.98亿元。“十一五”期间,广西政府采购规模急速增长,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46.93亿元快速增长至2010年的310.43亿元,“十一五”期间累计采购规模高达911.01亿元,年均增长45.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以上。该阶段广西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59.43亿元,节支率高;其中2007年节支率达到最高峰时为18.3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

  同时,“十一五”期间,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由先前单纯的货物采购扩大到服务和工程采购三大类,共150多个采购品目,尤其是将政府投资的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纳入政府采购,并且工程采购发展迅速,占总采购规模的比重不断上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广西采购处”)还将涉及民生的中小学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农险补助、农机补助等采购也都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中。

  广西采购处处长黄明锦表示,取得优异成绩是广西全区政采工作者紧紧围绕财政厅党组确定的“1234”思路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结果。“1”是通过一个转变,建立一个制约机制。 “2”是突出抓好“扩面、上规模”两项工作,实现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的双增长。“3”是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程采购和县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三个突破。“4”是4个加强,即加强政采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监管、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培训力度等,最直接的结果是供应商投诉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政府采购投诉由2008年最高峰的52件下降至 2010年的27件,比上年减少12件,降低了32%;而且“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本级没有发生有效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省区之一。同时,政采制度建设再展新篇,搭建了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强化了工程采购的流程管理,提高了工程采购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廉政建设与政府采购监督相得益彰,从而保障了政府采购事业健康迅速地发展。

  工程采购成后起之秀

  据悉,2010年,广西全区政府工程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19.64亿元增长至195.65亿元,比货物类多出113.07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58.37%,占总采购规模的比例高达65.55%,比上年同期高出3个百分点,高出货物类37.89个百分点。工程采购占总采购规模的比重从2008年开始位列第一,且工程类占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据介绍,广西采购处在取得纪检、建设、水利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后,将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范围中,率先在全国实行工程采购“双公告、双审核、双备案”管理模式。这一经验曾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作为书面交流材料向全国推荐。广西财政厅还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投资评审有机结合,形成了工程采购监管的“防火墙”,实现了工程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扎实地走出了一条符合广西自治区自身实际的政府工程采购新路子,也使得工程采购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其中,南宁市搭建了新形势下“两办一中心”的政府采购管理框架,消除了将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体制障碍。

  “制度建设护航工程采购,工程采购规模的急速增长得益于制度建设的新突破。在制度建设中,最大的亮点是我区率先在全国制定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办法。”黄明锦指出,广西政采制度建设分为两个阶段,早在第一个阶段的2006~2007年,自治区就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10个规范性文件。2010年是第二阶段,出台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全方位多角度地规范采购当事人的行为,使得《政府采购法》在广西的实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的机制。

  各地市采购规模增长迅速

  据了解,2010年,广西全区14个地级市政采规模增长较快,各市全年采购预算为293.8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28亿元,增长19.17%。实际采购金额为256.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20亿元,增长23.78%。节约采购资金37.75亿元。

  南宁市继续保持“老大”地位,桂林市突破了发展瓶颈,工程采购成为其扩大规模的主力军。来宾市、崇左市、防城港市则成为后起之秀。来宾市的政府采购规模,增速全区排名第一,该市的采购规模由2008年0.36亿元、2009年的1.48亿元猛增至2010年的4.79亿元,增长率高达223.65%,仅用2年时间政府采购工作就实现了质的飞跃。而桂林市采购规模为42.56亿元,同比增加29.19亿元,增长218.32 %,当年净增加额是2009年全年采购规模的2倍多,桂林市增速全区排名第二。崇左市采购规模为12.53亿元,同比增加6.90亿元,增长122.56%,均取得了喜人成绩。

  据广西采购处介绍,地市采购规模的快速增长是相关地市从实际出发扎实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各地市以工程管理为抓手,着力扩大采购规模。如桂林市重点做好临桂新区“1212”和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工程采购的监管力度。百色市工程采购规模达19.11亿元,占该市采购规模的76.75%。南宁市工程采购规模达61.97亿元,占该市采购规模的80.53%。

  同时,各地市加大对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柳州市依法严肃查处了12起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案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行政处罚,共处以罚款629260元。通过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了供货商的行为,净化了政采市场,维护了政采的正常秩序。玉林市加强工程治理工作,结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活动。加之,各地市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例如,桂林市积极贯彻落实有关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2010年,桂林市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的金额达到4.58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87.39%,环保产品采购金额达2.53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75.02%,在贯彻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工作方面走在全区前列。

  广西政采工作取得的辉煌成绩并非一朝一夕所铸就,星光闪耀的背后,凝聚了无数默默奉献的政府采购从业者无比的智慧和心血。相信广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仍会勇往直前,将政府采购这份“阳光事业”持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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