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政府采购比例大幅增长
昨日(2011-03-22)下午,市财政局召开的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要求以廉洁采购为宗旨,努力促进全市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已经成为我市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2010年我市集中采购金额达22.67亿元,采购合同金额19.15亿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金额达15.24亿元,比重占到了79.3%,与2003年相比提高了40.8个百分点,政府采购效率和社会“公信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在推进政府采购权力节点监控方面,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采购权力节点监控办法”,针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六大”关键权力节点,构筑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动态监控、绩效问责和检查考核系统机制,受到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的肯定。
去年底,我市制定出台了《镇江市招投标交易廉政监督办法》、《镇江市招投标交易投诉处理办法》和《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办法。2011年,各辖市区要按照《镇江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估和工作问责办法》的要求,以市场价为标准,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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