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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政府集中采购前十月节资2400多万元

作者:刘洪浩 通讯员张浩 发布于:2011-11-17 11:44:00 来源:利川新闻网
 11月8日,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生态能源局委托就利川市太阳能热水器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中标价低出国家中标价20个百分点。

    该市政府采购创新三项制度,规范采购流程,既满足了业主单位需要,又节约了政府采购资金。

    在继续坚持首问责任制、项目负责制的基础上,针对采购过程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情况,严堵漏洞,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推行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敏感项目采购实行由业主代表、中心经办人、主任、副主任共同制定项目的报名资格条件、技术参数、评标原则和方法等决策性事项。为了防止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恶意串通而导致采购活动不公平,中心推行了开标工作人员轮换制度,让供应商无法找到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给评委“打招呼”的“突破口”。同时,严格管理评标场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评标现场接触评委。两项制度有效地保证了项目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性。除此,还推行了供应商网上报名制度,方便了外地供应商投标,降低了投标成本。同时,为了杜绝供应商虚假投标行为,中心对供应商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进场时必须提供相关资质的原件,由业主代表、监管部门、评委和中心共同进行审核。

    利川市政府采购还加强了流程控制。实行“管采分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审批方式进行采购,未有一例改变审批方式的行为发生;每笔公开采购都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后实施。除严格采购前和采购中的各个环节控制外,尤其注重把好采购后验收关,对重要或金额增减较大的事项同时邀请采购监管部门和投资评审中心参加。在验收环节中,严格对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今年1-10月,全市政府集中采购执行工作未出现一例质疑事件。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累计完成政府采购活动111次,较上年同期增长11.1%,预算金额11909.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节约财政资金244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31%,节约率达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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