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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去年完成政府采购额9.8亿元

作者:深圳 发布于:2013-01-30 09:01:00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
  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深化改革提速提效,强化监管严格把关,2012年完成政府采购额逾9.8亿元,节约资金4470.6万元,公开招标比例达95.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2年,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预选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扩大至六大类。全年共完成预选采购项目108个,占采购项目总数的14.5%,采购额3296.7万元,节资率为7.9%。不仅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缩短了采购周期,而且极大方便了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的满意度达91.7%。
  
  该中心积极推行商场供货采购。去年11月下旬,该中心与4家大型商场签订了供货协议,确定了7个类别的供货商品,正式启动了商场供货采购。采购单位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可从网上采购到称心的商品。
  
  自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后,该中心进一步提速提效,公开招标项目在采购单位确认招标文件10天后可完成采购,比过去至少提前10天。
  
  针对医疗设备采购中长期存在的废标率较高及围标串标嫌疑等问题,该中心进行了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在采购预算范围内设定最高限价等措施,目前已开始实施,为有效破解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的难题奠定基础。
  
  此外,该中心还严把非公开招标项目审批初审关,除特殊项目外,不再受理非公开招标项目审批申请,2012年公开招标比例高达95.4%。继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全年共有27个项目邀请监督员27人次参与评标现场监督。单独或会同区财政部门出台了6项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了诚信建设专项档案,设立了不诚信行为曝光台;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的诚信监管,全年共查处16家违法违规供应商,均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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