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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2年采购规模预计突破150亿元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3-02-01 09:4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多角度创新 2012年规模预计突破150亿元

  1月22日,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采购办")获悉,2012年前三季度,深圳市政府采购规模达76.01亿元,超过2008年采购规模75亿元,节支率为16.44%。

  深圳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透露,"2012年我市全年政府采购规模预计将超150亿元。"

  不仅采购规模节节攀升,2012年深圳市不断吸纳政府采购实践成果,阔步推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日趋完善,监管越来越高效,制度根基越来越牢固,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业界树立了良好形象。

  实施《条例》 强化监管

  2012年深圳的工作无疑首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下称《条例》)的实施。自《条例》1999年实施以来,《条例》对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起到了极大的规范促进作用,但随着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快速发展,老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亟须修订。

  2011年12月27日,历时近两年完成的《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在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高票通过,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深圳采购办相关负责人提出,《条例》全面梳理深圳多年经验,借鉴了其他先进省市政府采购制度法规,充分吸纳了政府采购改革创新成果,专注于将政府采购工作中突出的问题解决好,着重降低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进一步完善了深圳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同时,《条例》改革了评审程序,率先实施了"评定分离"新方法,并建立政府采购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着力打造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对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同时,深圳市财政委花费大量心血编制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也拟定于今年3月1日发布,借此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

  商场供货质优价美

  2012年,深圳市采购办持续创新,与时俱进,陆续推出预选供应商、商场供货、战略合作伙伴、评定分离等特色改革。

  深圳的商场供货制度从2011年11月开始试行,引入了管理规范的大型综合商场,充分发挥了商场内产品价格公开透明,竞争较为充分的优势,进一步完善了通用类货物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

  与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相比,商场供货中采购单位可以实实在在感受到商场给予政府用户的价格优惠,市场价、商场采购价、优惠率、近期价格变动、价格变动日期、库存量等都能在商场供货系统中清晰反映;且同一类别的商品集中显示,有利于采购单位在4家商场的主流产品中进行横向对比;此外还增加了实物图显示功能,采购单位可一目了然地看到不同商品的款式、大小、颜色、功能及价格等信息,便于作出选择;不同类型的商品可以在一个商场完成采购,既提高了采购效率,又让采购单位省时省心。种种优势,令商场供货制度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和采购各方的好评。

  "拉网式"检查社会代理机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深圳市采购办聘请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家,分成7个小组,对深圳全市13家甲级和1家乙级代理机构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覆盖的实地走访、检查。

  检查内容涉及代理机构的管理制度、设立条件、职责分工、操作执行程序、标书制作、专家抽取、档案管理、信息公布、质疑处理情况等。每个检查小组还具体跟踪一个政府采购项目的开、评标全过程,收集代理机构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了解其财务状况和业务状况。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推动其内部职责分工更明确,规范了其采购程序,促进了代理机构在深圳市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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